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SXD2025-AK-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汉阴县梨园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变更。
更正内容: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梨园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一包)(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包2(汉阴县梨园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二包)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更正为:合同包1(汉阴县梨园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一包)(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合同包2(汉阴县梨园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二包)(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95、******00;(5)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6)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水利局
地址:汉阴县城关镇北城街7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