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本次服务内容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甲方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检测、主体沉降监测等按规范要求必须检测和监测的所有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有检测和监测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质量监督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求为准)。包括:
① 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和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和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 在进行检测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③ 检测和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④ 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及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由第三方单位检测和监测项目外,招标人另有要求的检测和监测项目且投标人有资质的,仍属于本次服务范围内。(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和监测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