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医院)1、2号楼装修改造工程,位于沈阳市皇姑区蒲河街10号。依据设计施工图,对内部进行装修改造,满足采购人需求。施工内容主要包括:(1)电气工程;(2)弱电工程;(3)建筑与装饰工程;(4)水暖工程。
二、工作内容:
1、2号楼二楼区域改造
二楼改为门诊、候诊,将原病房区域内设施拆除、室内卫生间拆除、部分墙体拆除,改造为门诊区,将原北楼梯北侧房间改造为候诊区。
①电气:此区域内的照明,开关插座点位,网线电话点位,原明线剔凿刨沟暗敷设,显示屏叫号机信号及供电等。
②弱电:安装AP管线(不含AP)和网络信息点以及网络直连线。
③装饰装修:原矿棉板吊顶拆除换铝扣板吊顶安装,PVC地面铺贴,新开门洞新增木门安装,棚面、墙面大白乳胶漆,瓷砖墙面修补,门洞加过门石等。
④给排水:此区域内的给水,排水,阀门安装,手盆洁具,即热龙头安装等。
2、2号楼一楼区域改造
一楼采血厅改门诊手术室
①电气:此区域内的照明,开关插座,空调供电,网线电话,显示屏叫号机信号及供电等。
②安装网络信息点以及监控和AP管线(不含AP)
网络直连线等。
③装饰装修:原墙体、吊顶及隔断门窗拆除,净化板安装,净化门安装,铝扣板吊顶安装,PVC地面铺贴,候诊区护士站墙、棚大白乳胶漆。
④给排水:此区域内的给水,排水,阀门安装,手盆洁具,即热龙头安装等。
⑤暖通:分体空调安装,空调冷凝管安装,排风机及排风管道安装等。
3、1号楼二楼区域改造
二楼检验采血厅装修,将原二层手术室、超声室及辅助室的地面、墙体、顶棚拆除,改造为集采血、检验分析及等候结果的综合区域。
①电气:此区域内的照明,开关插座,空调供电,网线电话,显示屏叫号机信号及供电等。
②弱电:安装叫号系统、网络信息点以及安装AP管线(不含AP)和门禁等。
③装饰装修:净化板安装,净化门安装,铝扣板吊顶安装,PVC地面铺贴,抽血工作台制作安装等。
④给排水:此区域内的给水,排水,阀门安装,手盆洁具,即热龙头安装等。
⑤暖通:分体空调安装,空调冷凝管安装等。
4、2号楼三楼区域改造
三楼检验科改为其他医技科办公区
①电气:此区域内的照明,开关插座,新做弱电机柜网线电话点位等。
②弱电:安装网络信息点以及网络直连线和AP管线(不含AP)等。
③装饰装修:部分原吊顶拆除换铝扣板吊顶安装,矿棉板吊顶修补,墙、棚大白乳胶漆修补,各楼层楼梯间大白乳胶漆修补。
④给排水:新增一处给排水点位。
5、2号楼一楼区域改造
一楼门诊区装修、四楼病房装修、五楼改包间
①电气:一层、四层区域内的照明,开关插座,网线
电话点位等。五层成品卫生间的供电,增加紧急呼叫器,新增卫生间做镀锌扁钢接地。
②弱电:安装网络直连线、AP管线(不含AP)、紧急呼叫系统等。
③装饰装修:一层走廊原矿棉板吊顶拆除换铝扣板吊顶安装,墙面大白乳胶漆修补,门洞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封堵。四层墙面大白乳胶漆修补,矿棉板吊顶修补。五层部分区域原吊顶拆除换铝扣板吊顶安装,新增6套成品卫生间。
④给排水:五层成品卫生间内的给水,排水通过四层接至三层,阀门安装,手盆洁具,即热龙头安装等。
6、具体内容详见前附清单。
三、技术要求及标准:
1、一般要求:
1.1 工程施工前要针对该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保有序施工,按期交付工程内容。
1.1.1本次施工不影响临床工作要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号楼2楼改造;第二阶段2号楼1楼采血厅改造门诊手术室;第三阶段1号楼2楼检验采血厅改造;第四阶段2号楼3楼其他医技科室办公区改造;第五阶段2号楼1楼门诊、4楼病房、5楼包间改造。各工程阶段衔接时间为三天,施工前提前一周告知采购人。拆除和噪音大的施工要求工作日16:30之后或周末进行。
1.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2.1 施工准备工作;
1.2.2 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1.2.3 施工部署;
1.2.4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与管理;
1.2.5 施工进度计划;
1.2.6 安全文明生产保证措施。
1.3 文件中图纸、清单、技术要求三者中技术标准若有冲突的地方按三者中最高标准执行,最终解释权由采购人所有,以采购人澄清为准。
1.4 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工程。
1.5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主要设备功能指标或技术性能、产品质量等保证内容,供应商必须保证其所提供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合格。
1.6 成交供应商所选用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满足节能产品认证的相关国家标准,达到节能环保相关
要求。工程所需材料均须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集中采购,所采购的材料要达到国内外优质材料的质量、安全标准,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代表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采购人对入场材料,根据需要进行抽样检查。凡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一律退回,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7 本项目所有材料样板,必须经过采购人书面确认方可订购和进场;对于不合格产品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场,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1.8 材料的封样与报验
主要材料实行开工前的材料定样制度和开工后的材料进场报验制度,材料及设备进场一周前向采购人及监理单位申报材料、设备的数量、系列或型号及使用位置等。
1.9 所选择的施工材料应易于采购,缩短施工周期,选材的性能资料应详实,认证齐全。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必须经过采购人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中,未经申报许可擅自进场材料并且进行安装的无条件拆除更换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1.10 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行业等规范要求。
1.11 工程完成后成交供应商负责清扫卫生,并达到采购人直接使用的标准。
******消防要求,因材料不合格等原因引起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电气/弱电工程
2.1开关、插座安装要求(设置标识)
2.1.1开关、插座的面板应平整,与建筑物表面之间应严密无缝隙,应紧贴建筑物表面;
2.1.2固定面板的螺丝应选用统一的螺丝,保证美观;
2.1.3开关、插座的安装高度必须一致。
2.2照明灯具安装要求
2.2.1安装前,灯具及其配件应齐全,并应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2.2.2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及用途,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
2.2.3同一室内或场所安装的灯具,其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5mm;
2.2.4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每个灯具固定的螺钉或螺栓不应少于2个;
2.2.5嵌入顶棚内的装饰灯具应固定在专设的框架上,导线不应贴紧灯具外壳,且在灯盒内留有余量,
灯具的边框应紧贴在顶棚面上;日光灯管组合的开启式灯具,灯管排列应整齐,其金属或塑料的间隔片不应有扭曲等缺陷;
2.2.6固定在移动结构上的灯具,在移动构架活动时,导线不用受拉力和磨损;当吊灯灯具重量大于3千克时,应采用预埋吊勾或螺栓固定;当软线吊灯灯具重量大于1千克时,应增设吊链;
2.2.7灯具接线前,导线的绝缘电阻测试应合格;
2.2.8安装高空灯具前,应先在地面进行通断电试验合格。
2.3电线、电缆及电气设备安装要求
2.3.1进场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应有合格证、CCC认证标志,电缆端头密封良好,抽检的绝缘导线或电缆绝缘层应完整无损,厚度均匀;电缆无压扁、扭曲,铠装不应松卷;绝缘导线、电缆外护层应有明显的标识和制造厂标;材料进场时需核验复试;
2.3.2检测绝缘性能:电线、电缆的绝缘性能应满足国标要求;
2.3.3镀锌导管、可弯曲金属导管和金属柔性导管不得热熔焊连接;
2.3.4导管穿越外墙时应设置防水套管,且应做好防水处理;导管与热水管、蒸汽管平行敷设时,应在热水管下面;
2.3.5电缆敷设不得存在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2.3.6配电箱、柜制造工艺,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部门和行业最新颁布相应标准及规范,以及施工现场安装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范;
2.3.7配电箱内装设的各电气设备必须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CCC认证,其电气设备上应带有CCC标志;配电箱出厂前必须通过各项检测和试验,包括各种绝缘耐压试验和通电传动试验等,随箱带检测、试验证明书;
2.3.8各层照明配电箱、动力箱等如需新增均为明装,安装高度需满足设计要求;
2.3.9电缆、电线过墙管敷设时,干燥房间至潮湿房间倾斜5度,潮湿房间至潮湿房间,往湿度较大房间倾斜5度,干燥房间可保持水平。
2.4卫生间紧急呼叫系统/采血处叫号系统
包含:护士站主机、卫生间分机、紧急呼叫按钮、取号机、显示屏、叫号键盘、对接原有系统满足使用需求。
3、建筑与装饰工程:
3.1拆除工程
3.1.1拆除工程在开工前,要针对该拆除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1.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施工技术员与监理员的指挥和监督下进行。负责人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规程向参加拆除的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和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3.1.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设备管道等干线及通往该建筑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3.1.4工人从事拆除工作时,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上操作;
3.1.5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逗留;
3.1.6拆除时,应自上而下有序进行,当拆除某一部分时应防止其他部分的倒塌;
3.1.7拆除过程中,现场临时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临时配电线路。
3.2地胶地面
3.2.1技术参数:采用厚度≥2.0mm同质透心材质PVC卷材,地面应平整、光滑、耐磨宜清洗、不积存静电;
3.2.2 带聚氨酯耐污涂层的同质透心碎花纹无方向 pvc 卷材,厚度2.0mm,宽度大于等于 2m;
3.2.3 环保:TVOC释放量≤5 微克;不含甲醛、不含苯、不含18 项有害重金属。
3.3装饰用石材
3.3.1本工程装饰所用石材,是指墙面、窗台板等部位的石材,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其规格尺寸必须满足施工图纸中的有关要求,具体标准如下:
(1) 干燥压缩强度≥100mPa;
(2) 弯曲强度≥8.0mPa;
(3) 镜面光泽度≥80;
(4) 允许偏差(mm)平面度≤0.65;
(5) 长度、宽度 +0 -1;
(6) 厚度±2放射性(A 类)外照射指数≤1.3, 内射指数≤1.0;
(7) 体积密度G/CM3 ≥2.56;
(8) 吸水率 ≤0.6;
3.3.2石材品种:由成交供应商提供样品,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3.3.3板材正面的外观质量缺陷不能出现缺棱、缺角、裂纹、色斑、砂眼、异色斑点、污点及凹陷现象存在,镜面板材的镜向光泽度应不低于80 光泽单位;
3.3.4石材施工前应进行选材,颜色、花纹应一致;石材应确保平整度,接缝高低差应控制在0.5 ㎜以内,严禁在施工现场对石材表面进行打磨,造成石材表面出现磨痕。施工时,十字角处应对称平整;石材切割边必须平直;
3.3.5材料包装及运输:成交供应商负责材料的运输,并保证到现场的包装完好,包装材料应不会对石材在各种条件下产生污染。石材进场前应作好石材六面防护,防护液的涂刷不应影响正常的施工要求。边角需加工的石材必需用荒料石材加工成,不充许粘贴;
3.3.6材料进场验收:进场石材应满足技术标准所要求的各项指标。石材厚度满足最低限要求的数量不能超过石材总量的1/5。进场石材表面光洁明亮、无明显缺陷,板块边角方正,无扭曲缺角掉边。进场石材表面应颜色、花纹一致,无明显色差、无裂纹。所有石材应进行六面防护处理,石材铺设完成后应避免返碱现象的发生。
3.4瓷砖(10mm厚相近色墙砖,DTG砂浆勾缝或白水泥擦缝)
3.4.1考虑原地面、墙面的材料为瓷砖,部分拆除后需修补,选择相近色瓷砖;
3.4.2材料要求
水泥:32.5 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应有出厂质量证明。
白水泥:32.5 级白水泥;
砂:中砂或粗砂,用前过筛;
面砖:应表面平整,颜色与原砖相近,边棱整齐,无掉梭、缺角。
3.5吊顶工程
3.5.1主要吊顶材料规格:纸面石膏板(双层9.5mm石膏板/18mm阻燃板基层+9.5mm石膏板)、矿棉板、铝扣板(600mm*600mm*1.0mm);
3.5.2吊杆及龙骨的安装间据、配件的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钢筋吊杆应进行防腐处理。
3.5.3吊顶工程应与建筑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等工种紧密配合,做好室内管道施工。饰面板安装前应完成吊顶内所有管线、设备的安装及隐蔽工程验收;
3.5.4 门厅部分采用50mm系列不上人龙骨;
3.5.5主龙骨壁厚要求为1.2mm,次龙骨壁厚要求为0.5mm;
3.5.6所有吊筋采用镀锌钢筋(钢筋规格型号详见装饰图纸)。
3.5.7主龙骨间据不超过1200mm,吊点间据不超过1200mm,次龙骨间据不超过400mm,横撑龙骨不超过600mm;
3.5.8当吊顶跨度大于10m 时,跨中部位龙骨应适当起拱,且不应小于跨度的1/200;
3.5.9自攻螺丝应陷入石膏板表面0.5mm - 1mm 深度,且不应切断护面纸,螺丝据板边应大于10mm,相邻两颗螺丝间据200mm;
3.5.10重型灯具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3.5.11吊顶工程应对板材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3.5.12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3.5.13吊顶工程的木吊杆、木龙骨和木饰面板必须进行防火处理,并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3.5.14饰面板安装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验收;
3.5.15吊顶内穿墙管洞必须按要求封堵密实;
3.5.16吊顶内吊杆、吊件等应竖向垂直、水平方向行列顺直;吊顶板与灯具周遍接合采用打胶处理且需处理平整严密、美观;弧形角线应圆滑平顺。
3.6玻璃制品
3.6.1玻璃技术指标:本工程部分采用玻璃均为钢化玻璃;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认证(CCC 认证);
3.6.2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技术要求,在外观上不允许存在裂痕、缺角、磨伤等缺陷;
3.6.3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技术要求,在外观上不允许存在夹胶层气泡、裂痕、缺角、夹钳印、叠层、磨伤、脱胶等缺陷;
3.6.4钢化玻璃平整度要求:弓形度≤0.2%,波形度≤0.1%,质量须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3.7涂料工程
3.7.1室内墙面涂料的施工要点需满足国标图集要求;
3.7.2涂料有害物质限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3.7.3涂料施工工序及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基层清理、满刮耐水腻子分遍找平(3遍)、白色无机涂料(3遍))。
3.8净化工程
3.8.1材料采用双面玻镁彩钢板,成品彩钢板表面应覆有保护膜,内双面玻镁板,玻镁厚度 ≥0.5mm,夹
芯岩棉容重≥120kg/m3;
3.8.2表面材质—基板含喷涂不小于0.5mm,宝钢板;
3.8.3表面颜色:白灰色,无色差;
3.8.4允许误差:长度:±2mm,对角线:±5mm;
3.8.5板材表面平整无划痕、无凹凸缺陷、色泽均匀,无明显色差,不脱落异物,耐腐蚀、易清洁。壁板与顶板对缝处理;
3.8.6同一房间的彩钢板宜使用同一批号,缩小色差;
3.8.7立板连接要用中字铝,不允许使用镀锌板煨制的中字件;
3.8.8可在现场开洞。板上各类洞口(风口、灯具、开关插座,洁净电话、电话、压差表等),切割方正、边缘整齐,风口洞口四周需用铝合金封闭,避免填充材料外露,保证彩板的密封性;
3.8.9墙体所有阴角全部采用铝合金型材,50mm内圆弧喷塑铝合金型材收边。
3.9门窗工程
3.9.1所用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3.9.2门窗及零附件质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设计要求选用,材料进场时需提供出厂合格证;
3.9.3铝合金门窗选用的零附件及固定件,应选用耐腐蚀、防锈的不锈钢或镀锌零附件及固定件;
3.9.4门窗安装必须牢固,横平竖直,高低一致。框与墙体缝隙应填嵌饱满密实,表面平整光滑、无裂缝。严禁用水泥砂浆作边框与墙体间的 填赛材料;
3.9.5门窗扇应开启灵活、无倒翘、阻滞及反弹现象。五金配件应齐全,位置正确。关闭后密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
3.9.6门窗安装后外观质量应表面洁净,大面无划痕、碰伤、锈蚀;
3.9.7钢制洁净门(推拉门、平开门、乙级防火门):
门框:钢制门框;
门扇:厚度50mm;表面材质1.0mm厚钢板,门扇芯材: 纸蜂窝;
门颜色需提供色板由用户确认;门上视窗为实际不小于 5mm厚的双层中空玻璃,中空玻璃的两面必须与门板齐平;门整体美观、平整、光滑,易清洁,符合洁净区使用要求;
五金配件:闭门器(如需)、把手、视窗、配套轨道(如需)、开门机联动装置(如需);
含洞口修复;
3.9.8钢制防火门(包含洞口修复,门及套)
钢制防火门防火锁、防火合页、防火闭门装置、防火顺序器、防火插销、盖板缝、防火密封件、防火玻璃均应满足防火及相关规范要求;
五金配件: 闭门器、球形下压式把锁;304 不锈钢铰链;锁舌孔内必须密封,不允许空置;
门框铰链厚度与墙板相同,保证平滑连接;
3.9.9成品实木复合门(包含洞口修复,门及套,玻璃视窗、门锁、把手、含五金配件等所有构件):
与每层现有门样式相近。
3.10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隔墙
3.10.1材料标准及要求
隔墙用的龙骨、配件、墙面板等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腻子、接缝带、穿孔纸袋和玻璃纤维接缝带,应使用合格产品;
3.10.2质量标准
(1)主控项目
a.骨架隔墙所有龙骨,配件,墙面板,填充材料及嵌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木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阻燃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材料应有相应等级的检测报告;
b.骨架隔墙工程边框龙骨必须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并应平整,垂直、位置正确;
c.骨架隔墙中龙骨间据和构造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骨架内设备管线的安装,门窗洞口等部位加强龙骨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填充材料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d.骨架隔墙的墙面板应安装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及缺损;
e.墙面板所用接缝材料和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2)一般项目
a.骨架隔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无裂缝,接缝应均匀,顺直;
b.骨架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吻合、边缘整齐;
c.骨架隔墙内的填充材料应干燥,填充应密实,均匀、无下坠;
d.轻钢龙骨石膏板罩面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立面垂直度3mm,用2m垂直检测尺检测;
表面平整度2mm,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接缝高低差0.5mm,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阴阳角方正2mm,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3.11成品卫生间
3.11.1材料标准及要求
(1) 拼积木式安装,安装便捷比传统卫生间更省时省力;
(2) 防滑静音,防水不存水;
(3) 加厚3C认证钢化玻璃,自带防爆膜保护隐私使用更安全;
(4) 采用加厚铝合金框架稳固且不生锈、稳固又防水;
3.11.2整体成品卫生间尺寸根据现场可定制,暂定尺寸为1.1*1.4*2.15M;
包含亚克力顶盖及底盆、顶灯、高清银镜、一体盆、水龙头、毛巾杆、抽水马桶等。
4、水暖工程
4.1供暖系统采用由原有供暖管道,管道除锈刷漆。
4.2除锈:无可见的油脂、锈迹、氧化皮、油漆层残留和其他杂质。
4.3防绣:喷涂前应搅拌涂料,确保均匀。控制每道涂层的干膜厚度,根据产品说明书推荐,通常底漆不小于60μm,总干膜厚度不小于150μm。涂装间隔时间根据涂料类型和环境条件调整,一般为24小时,确保前一道漆完全干燥。
4.4给排水改造充分利用原有设备、设施,根据楼层功能及布局做相应的调整,以满足实际使用要求。
4.5各专业管道安装详见有关专业的设计施工图纸,同时参照其它专业设计图纸的要求,互相配合施工。与工艺设备配套连接的给排水管线的敷设及安装要求,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
4.6管道及附件的选择应与所连接的管材一致。
4.7管道切口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裂纹、重皮、毛刺、凹凸、熔渣等缺陷,切口平面允许倾斜偏差为管子直径的1%。管道穿越楼板时,应设置套管,套管与管道之间的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端面光滑。
4.8等标高管线在安装时必须做到管底平齐,间据相等,误差不超过±2 毫米;并结合图纸,统一综合考虑等标高其它管线的支吊架,管道的支、吊、托架必须设置于保温层的外部。
4.9管道安装时应遵循横平竖直原则,成排管线,无论横竖安装,其直线部分应相互平行,间据相等;弯曲部分管道的曲率半径应一致。
4.10封闭管道上安装丝扣连接的阀门时,在阀门附近要加装活接头,以便拆卸阀门。
4.11对于和工艺设备相连的给水管道,应等工艺设
备安装定位后,采取从设备到主管的逆向作业方式连接。
4.12对于有保温要求的管道,要求管道保温层与管道支撑不得出现空隙,以确保不产生结露现象。
工期:签订合同后四个月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一、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20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54-2005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接强度检验标准》JGJ110-2008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
其他国家现行规范,如果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二、验收程序:按照《辽************医院)验收管理流程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三、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
四、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验收,监理人和成交供应商参加,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质量保修期:防水工程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起5年,其他工程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售后服务:本项目在工程保修期间保证24小时售后服务,接到维修任务时,响应时间2小时,维修人员2小时未到场维修,采购人可自行维修,(非人为原因造成的维修)发生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因维修不及时给采购单位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采购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总体要求
1、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内容及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相关标准和本技术要求的技术及优质产品;
2、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所使用标准和响应供应商所执行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较高标准执行;
3、本技术标准及要求规定了供应商所提供技术、设备、材料等的一般技术规定。采购人有权拒绝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技术、设备或材料;
4、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论述,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如所供技术、设备、材料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内容存在偏离,应在响应文件中加以注明,假如有负偏差而不注明,一经查实,将视为响应无效。
5、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清理所承包工程所产生的垃圾,保证现场清洁卫生,严禁施工作业垃圾乱丢乱弃,相关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不单独列项,如因特殊需要夜间施工,需向相关部门提交夜间施工的申请,工人夜间施工相关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6、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安全教育,相关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如由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成交供应商人员、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
进行经济赔偿;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坏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
7、成交供应商需自行解决材料堆放场地、仓库、临时设施(成交供应商自用)及采购人未承诺提供的一切施工所需的设施及条件,相关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提供住宿设施,成交供应商须自行解决,且不允许在施工建筑内住宿。
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执行;成交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无安全事故发生,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执行采购人单位的相关规定。因成交供应商施工而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9、施工期间须保证不影响医疗正常工作,保证道路正常通行。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交通及楼宇安全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放。
10、施工期间做好防护,由施工造成的院内环境及设施破坏施工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无偿恢复。施工作业应设置遮覆隔离工作区域,在施工范围内不得有非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对于隐蔽工程,回填或恢复时需经采购人或监理人进行分阶段查验合格,合格后再进行回填或恢复。
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