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有限公司年产五金制品400吨新建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中山市******有限公司年产五金制品400吨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中山市******有限公司
3、验收服务单位:中山市冠然环保工程公司
4、建设概况:中山市******有限公司位中山市小榄镇胜龙村龙成路1号之一第4卡(项目中心位置E113°19′16.694″,N22°36′11.084″)。项目总投资为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为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万元。项目用地面积800m2,建筑面积800m2,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五金制品,预计年生产五金制品400吨。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4年3月12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3月13日~2024年9月12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中山******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最终排至北部排灌渠。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打砂废气、抛光废气、上防锈油废气及退火废气。
项目打砂工序产生粉尘废气,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打砂工序的废气在打砂机内密闭进行,产生的粉尘由打砂机自带的滤芯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抛光工序产生粉尘废气,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抛光工序的废气收集方式为采用抛光机以半密闭集气罩形式直接收集后进入抛光机自带水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上防锈油过程中有少量异味产生,以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表征,通过加强车间抽排风排放。
项目退火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烟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退火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在设备选型过程中积极选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布局,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及生产时间,不在夜间进行交通运输,行驶至敏感区时减速、禁止鸣笛,减轻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垃圾;产生废旧滤芯、滤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抛光机沉渣、废金刚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废包装物(废防锈油包装桶)、废机油及废机油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
5、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废旧滤芯、滤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抛光机沉渣、废金刚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包装物(废防锈油包装桶)、废机油及废机油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6、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已编制《中山市******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审批文件的要求。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胜龙村龙成路1号之一第4卡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60-******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