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新建千口堰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MC-202405SL-******1 | |||||||||||||||||||||||||||||||||||||||||
1.招标条件 | |||||||||||||||||||||||||||||||||||||||||
******发改委关于麻城市新建千口堰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黄发改审批〔2024〕2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麻城市新建千口堰水库工程已由麻城市水利和湖泊局以20******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麻城市境内。 建设规模:千口堰水库总库容26.30万m3,工程等别为Ⅴ等、小(2)型工程。 其他: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上坝址老坝(浆砌石及上游人工填土),对上游河床淤积部分进行疏挖清淤,坝基开挖,新建千口堰水库,新建混凝土重力坝、溢流坝段、新建取水管、放空管、生态基流管等主要建筑物。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麻城市新建千口堰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具体工作内容为:(1)麻城市新建千口堰水库工程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服务工作;(2)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信息化工程等建设内容的实施(不含工程征占地、拆迁、移民搬迁安置);(3)工程验收、移交等技术服务;(4)本工程建设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管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标段为第1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30 合同估算价:8000.00万元 | |||||||||||||||||||||||||||||||||||||||||
2.3其他: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第1标段合同名称:麻城市新建千口堰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编号:MC/QKYSK/EPC/2024-01;第2标段合同名称:麻城市新建千口堰水库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编号:MC/QKYSK/JL/2024-01。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应具备以上资质条件。(2)业绩要求:①近5年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含EPC、DB)业绩。②近5年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业绩。③近5年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业绩要求。(3)信誉要求:①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法院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声明)。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信誉要求。(4)人员资格要求:①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③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注:以上人员均不得兼任。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人员资格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最多允许3家单位组成(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联合体投标的需要由牵头人在系统中选择联合体成员并由联合体成员在系统中进行确认,且确认工作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②联合体应满足3.1规定的资格条件。③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建联合体参加本标段的投标。(2)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18日至2024年05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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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7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