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街道2025年度动物防疫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CG2025-008
******街道2025年度动物防疫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320000
最高限价(元):320000
采购需求:/
******街道2025年度动物防疫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简要规格描述:负责政府组织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狂犬病等其他疫病的疫苗注射、畜禽标识佩戴,畜禽免疫台账记录和档案管理、免疫信息网络上传,免疫服务区域的疫情监测和报告、监测采样及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备注: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响应无效。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经春季、秋季、年终考核验收均合格,防疫密度达到80%以上,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可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最多可续签1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非中小企业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备提供动物防疫服务所必须的设施设备和场所;2)、供应商至少应具有2名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应在60周岁以内),专业技术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动物疫病防治员资格证,乡村兽医登记证或执业兽医资格证,或具有畜牧兽医中专及以上学历,或经县级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培训合格(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正式员工中至少应具有2名专业技术人员;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其雇员中应至少具有2名专业技术人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
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采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数字证书申领;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及开标。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00
开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4)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浙江省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关于“政采贷”相关情况的介绍》。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办事处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行政中心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姜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街道浦源大道539弄15单元201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李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财政局
地 ******街道凤凰路凤凰五区188号
传 真:/
联系人 :采监科王庭
监督投诉电话:******
33052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