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金融监管支局办公用房维修加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A************001001
一、招标条件
敖汉金融监管支局办公用房维修加固项目已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赤峰监管分局以赤金办发[2025]4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敖汉监管支局,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敖汉金融监管支局办公用房维修加固项目
标段名称:敖汉金融监管支局办公用房维修加固项目施工
建设地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敖汉监管支局院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面积1873.22m2,主楼四层,附楼三层,砖混结构。主要进行敖汉金融监管支局办公用房维修加固等。
本标段投资额:******.31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所示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个日历日内完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并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附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
3.4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
3.5******发改委等******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3.6本工程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5)由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等招标事宜,联合体成员不需获取,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CA锁。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
(6)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并按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7)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8)对于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过程网上招投标)。
4.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msym/cfsggzyjyw/index.html)的“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4.6)。
4.3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9月08日17时30分至2025年09月15日17时30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4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CA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点击手册下载,下载投标人使用手册。
五、资格审查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业绩与信誉等资料均是真实有效的,无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6.2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完成开标程序。
各投标人严格按系统要求时间解密投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发生问题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或后台技术人员,如超规定时间无法解密,导致无法唱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将在第一个解密时限结束后仅延长解密时间30分钟,超时未解密的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予以拒绝,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敖汉监管支局
地址: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新惠路75号
联系人:康显超 电话:******
敖汉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河东新区新洲街59号
联系人:马广顺 电话:******
监督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赤峰监管分局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全宁街25号
联系人:王雪梅 电话:0476-******
******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松山区物流园区内巴林大街北侧五金机电城二期2号写字楼1-908
联系人:唐文强 电话:******
2025年09月08日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