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司法集约送达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25年度司法集约送达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2025年度司法集约送达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年限 | 预算金额(元) |
1 | 2025年度司法集约送达项目 | 1年 | 499000 |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法院******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法院司法送达集约化、社会化,提升送达质效。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法释[2004]13号)、******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17〕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国邮发【2015】1号)******法院开展送达工******集团公司是寄递法律文书、国家机关公文、信函、证件的唯一合法且适格主体且具有成熟的服务质量体系标准,可以最大************法院开展送达工作,提供集约化送达服务的唯一主体,同时作为唯一国有快递企业,其还具有安全性高(邮件安全、信息对接安全)、网点覆盖广、传递时效快、售后服务有保障、服务经验丰富等优势。本项目具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规定,故建议对“2025年度司法集约送达项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武夷山营业部。
经调研,******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武夷山营业部符合本项目的相关要求,专家论证建议本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鉴于该项目只能由唯一的供应商******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武夷山营业部提供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因此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上述服务。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武夷山营业部、福建省武夷山市五九中路40号。
6、专家论证意见:具体详见附件。
7、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占梅英 | ******保健院 | 中级 |
詹璐璐 | ******资源局 | 高工 |
汪丽 | ******有限公司 | 经济师 |
8、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5年09月26日—2025年10月09日
9、其他
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我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10、联系方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采购人:******法院
地址:武夷山市环岛西路121号
联系人姓名:龚年锋
联系电话:******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办公室
联系人:张莲
电话:******
地址:武夷山市崇安街15号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分公司地址:武夷山市迎宾路2号皇城大厦左侧5楼
项目联系人:江梅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