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永丰南片区提升改造项目(工业北路一期)施工第 0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440606-2025-0046-01-01
******街道永丰南片区提升改造项目(工业北路一期)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0月22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4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问①:对于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最高投标现价,是否对每一条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作出不得高于最高投标现价的要求?请明确。
答①:本项目不对每一条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报价上限作要求。
问②:1,为准确编制进度计划,请明确拟定开工日期。 2,请问经济标书投标人信息中:合同工期(施工工期)、工程质量(质量承若)、实际工期,可否填: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企业办理了法定代表人电子方章,请问用法定代表人电子方章(红章)替代电子签字章同样有效? 4,本项目不允许组联合体和不允许分包,但是在招标文件243页中附表七诚信投标承诺书中的第六条的内容,是否可以不用填写或者填 “ / ”,请明确!
答②:(1)本项目暂未明确开工日期,投标人可暂按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1月及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进行工期铺排,最终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2)经济标格式无疑问提及的投标人信息栏目,工期要求、工程质量要求在招标公告中均已提供,投标人可按招标公告要求填写。(3)不接受法人电子方章,投标文件签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4”。(4)投标文件格式中“附表七 诚信投标承诺书”第六条如不适用的,可留空无需填写。
二、澄清修改内容
无。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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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 | |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