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青海油田格尔木燃机电站重启及配套新能源项目光伏发电EPC总承包(一标段)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编号:POWERCHINA-******-250033),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7月4日10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递交。
一、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1 | 大屏幕系统 | 详见技术规范 | 1批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试验、调试、配合试运行验收、现场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5年7月15日。
3、交货地点:青海油田格尔木燃机电站重启及配套新能源项目光伏发电EPC总承包(一标段)部指定位置。
4、质量标准或要求:详见《青海油田格尔木燃机电站重启及配套新能源项目大屏幕系统设备采购技术规范》。
5、成交确定原则:满足技术规范要求且报价最优。
6、合同条款:详见《青海油田格尔木燃机电站重启及配套新能源项目光伏发电EPC总承包(一标段)大屏幕系统设备采购合同格式》
7、报价形式:二轮报价形式,未进行后续报价的则以上一轮报价为准。
8、报价有效期:90天。
三、付款方式(可提偏差)
付款方式:采取电汇/承兑汇票/电建融信等方式,其中承兑汇票/电建融信等方式兑付期限不超过6个月。
序号 | 支付 项目名称 | 支付比例和金额 | 付款时间及要求 |
1 | 货款 | 合同金额的60% | 合同设备到场安装完成,并收到卖方提交的合同金额的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金额60%的收款收据及“初步验收单”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
2 | 验收款 | 合同金额的35% | 合同设备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收到卖方提交合同金额35%的收款收据和“最终验收单”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
3 | 质量 保证金 | 合同金额的5% | 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收到卖方提交合同金额5%的收款收据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或合同设备进入质量保证期后,卖方提供合同金额5%的质量保证金保函和收款收据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
备注 | 卖方可开具等额质量保证金保函和财务收据,买方收到质量保证金保函与收据后向卖方支付质量保证金。设备质保期满后且通过最终验收,买方向卖方退还质保金保函。 |
四、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设计、制造或销售本次招标材料的能力和经验,提供产品的性能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提供产品正规有效的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的报告资料,产品具有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5、响应文件须提交盖章扫描版PDF投标文件一份。
6、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7、响应文件(文件格式见附表)须提交电子档报价表,含PDF格式文件正本一份、word格式文件副本一份。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5年6月27日至7月3日,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报价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注明投标项目及标段名称);
(2)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2、各报价人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集采平台的供应商账号注册,否则无法报名。
六、保证金缴纳
投标保证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形式,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采用投标保函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送达至采购人,投标保函扫描件制作到响应文件中,投标保函受益人需为采购人。(开标之前必须将保函原件送达采购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若无法提供投标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请响应人注意:保证金交纳人必须与响应人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字样,如果出现不一致的,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无效等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且要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集采平台规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响应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采购人无须提供账号。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
邮 编:710065
联系人:康工
电 话:******
电子邮箱:******
2025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