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管理中心的委托,现就金华市本级城南堤武义江丹溪大桥—金婺大桥、上浮桥片堤防宏济桥段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ZJZT-2025CS10180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组织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1 | 金华市本级城南堤武义江丹溪大桥—金婺大桥、上浮桥片堤防宏济桥段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 1项 | 127929元 |
(一)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相关服务,及工程竣工后的配合结算审核、财务结算等工作。主要内容:(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文明施工、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参与造价控制与管理。(2)缺陷责任期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二)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整体工程结算审核完成(驻场时间按施工工期,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并无条件配合所监理项目保修期内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工作。
(三)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也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八)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磋商申请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持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证书但符合《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21年第9号)规定的,视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下同)及以上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证书或具有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满足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要求。项目总监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投标时须出具在本单位开标前近3个月(2025年7月、8月、9月或更近)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投标承诺书所列的失信、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等行为。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报名、地址: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7 日17:00,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文件售价:200元/份,转至支付宝账户******(董飞洋),备注单位简称+项目名称简称+手机号,售后不退。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 日14时00分
八、磋商时间:2025年11月10 日14时00分
九、磋商地址:金华市李渔东路轨道交通大厦15楼开标室。
十、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磋商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就同一采购环节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2.供应商获取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总监资质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供应商单位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采购项目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请将以上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7@qq.com邮箱。
3.资格审查:本次磋商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供应商都符合资格要求。
十二、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为:浙江政府采购网(******)。
十三、信用记录:
参照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磋商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四、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管理中心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安地水库
(二)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飞洋
邮箱:******7@qq.com
联系电话:******
地址:金华市李渔东路轨道交通大厦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