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福州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5〕85号)精神,支持水稻集中连片面积50亩以上的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种植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的增产潜力,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提高水稻单产。
2025年计划在我区扶持1个水稻规模种植连片面积50亩以上主体开展单产提升行动,项目补助面积为110亩,补助标准每亩补助600元。实施主体补助资金必须用于购置跟单产提升相关的化肥、农药、种子等物资及相关设施设备,资金使用不得与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以及其它用于水稻单产提升项目补贴重复。通过项目实施,水稻单产比2024年福州市平均亩产提高5%以上。已承担省级2025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及市级水稻高优示范等水稻生产项目的地块不重复申报本项目。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如有意愿申报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生产主体,请将项目主体申报表填写完成后报送给镇(街)农办或联系我局进行申报,申报时间结束后,我局将组织专家从项目申报主体中择优筛选1个主体开展水稻单产提升行动。
联系电话:******7
附件:项目主体申报表
******农村局
2025年7月18日
附件:
项目主体申报表
项目主体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作物品种
面积(亩)
作物类型
预计亩产
水平(斤)
项目申报地址
落实关键技术措施
建设进度及
计划安排
项目实施主体申报意见
本单位所填报信息及有关申报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回支持资金。
法定代表人: (单位公章)
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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