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对******有限公司江西鄱阳湖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与使用人”)项目施工所需的轻骨料混凝土进行批量采购(采购项目编号:PC-0114-25J6-FG0477),现将有关竞价采购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轻骨料混凝土 | 陶粒 LC 抗压强度≥7.5MPa | m3 | 760 | 袋装干拌复合轻集料混凝土 |
合计 | | m3 | 760 | |
康山蓄滞洪区位于鄱阳湖东南岸,赣江南支、抚河、信江三河汇合口的下游,蓄滞洪区设置于康山大堤圩区范围内,在分洪水位高程下,康山圩区的低矮分水岭垭口附近建有9座隔堤和6个封堵垭口与信瑞联圩圩区相隔,蓄滞洪区范围为由康山大堤、9座隔堤、6个垭口以及康山大堤与信瑞联圩之间的自然高地分水岭线所围区域面积组成;康山蓄滞洪区内总集雨面积450.30km2(含信瑞联圩经分水岭垭口隔堤上的涵闸汇入的面积106.9km2),其中蓄洪面积277.7km2(扣除安全区和保护区后),有效蓄洪容积16.07亿m3。
二、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三、采购要求
1、竞价方式: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逆向竞拍的方式,在报价时间截止前报价人可以进行多次报价,在报价时间截止前 30 分钟内还有最新报价的,报价截止时间将延长 30 分钟。(注意:每次上传的报价文件均要完整,包含资格审查资料、报价表以及相关报价说明文件,价格最终以平台报价为准)。
2、交货期: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双方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上述交货期存在差异,供方不得因此向采购人、采购机构、使用人提出任何调价以及索赔要求。
3、交货地点:******有限公司江西鄱阳湖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或其指定地点,具体的交货地点以需方的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
4.1.1、技术规范
轻骨料混凝土: JGJ/T 12-2019《轻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GB/T 17431.1-2010《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
4.1.2、质量要求
- 供方需随车提供可追溯的质量证明文件含:出厂合格证(含产品名称、型号 (LC7.5)、执行标准、生产日期、批号、检验合格印章);性能检测报告(含干密度、抗压强度、吸水率等全项检测数据);产品说明书:(含配比、适用范围、使用方法、储存条件等);材料组成报告(水泥、轻骨料、掺合料、外加剂的品种及规格)
- 包装与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无受潮、封口严密,标识清晰(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厂家);净含量:与标识一致,偏差≤±2%(按 GB/T 17431.1-2010);结块情况:打开后无明显结块、材料松散均匀、颜色均匀色泽一致,无明显色差。
- 物理性能指标检测:干密度标准值:≤1950kg/m3,且不超过设计值的 103%;LC7.5 常见范围:700-1200kg/m3;抗压强度标准值:28 天立方体抗压强度≥7.5MPa; 吸水率标准值:≤15%
4.2、材料的产品质量及技术参数须符合国家要求,供货时应提交相关的出厂检测报告和试验报告及其他技术文件;材料外表面各类标识必须符合规范并准确清晰。
4.3、其产品资料必须具有可追溯至源头。
4.4、供应商必需保证货物资料证明(质量证明书、第三方检测报告、授权书、代理授权书、生产许可证等)的可查询性、真实性。
4.5、如采用标准、规范、规程更新,则以最新版本为准。如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同规格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质保期:自每批次材料进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2个月,国标有规定的按国标执行。
(2)供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是满足合同要求的,同时向需方提供证明物资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等,否则需方有权拒绝验收。
(3)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需方应为供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供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或提供质保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需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且对该费用不得提出异议。
(4)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若属于供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承担,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若属于需方责任的,风险和费用由需方承担。
(5)需方抽样复测检验结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需方将对该批货物进行退场处理;供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供、需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
*6、报价人的资质要求(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生产、销售标的物资质。投标授权代理人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其代理的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本次公开竞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报名。
(4)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报价人无不良记录。
(5)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可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8、结算及付款方式
******银行承************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卖方应予接受(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2)先货后款,按月结算,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该批次货款的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30日内,向供方支付该批次材料货款的80%,90天内向供方支付至该批次材料货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质保期自每批次材料进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2个月)满后,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相关费用一次性支付(在质量保证期内需方试验室、监理等单位指出对应批次材料不满足合同要求,需方有权扣除对应批次材料的全部质量保证金)。
9.竞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报价人于2025年12月19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index)完成注册,并在线报名。
10、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人需在2025年12月20日14:00前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index)完成网上报价并上传相关附件,逾期填报的或者未按要求填报的,采购机构及采购人不予受理。
(2)上述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获得竞价文件的潜在报价人。
(3)************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有************有限公司的认证供应商。
(4)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报价人须按照采购文件*6、报价人的资质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成交价格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合格货物,如因恶意报价导致无法签约合同或提供的货物不满足合同要求的,需承担因此导致工程项目延期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情节******集团股份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项目部的采购活动。
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江西鄱阳湖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康山乡
联 系 人:何建春
电 话:******
电子邮箱:******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 ******有限公司华南工程公司
电 话:******
电子邮箱:******
六、监督机构
******有限公司华南工程公司纪委
监督电话:020-******
******有限公司
江西鄱阳湖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
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
日期: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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