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株洲市城市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和株洲市珠江北路周边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株洲市城市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株发改审〔2025﹞17号)、《关于株洲市珠江北路周边停车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株发改审〔2025﹞18号),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13234.78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集团土地出让收入、盘活国有资产(资源)经营收入等形成的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分年度统筹安排,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株洲市城市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和株洲市珠江北路周边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城市公共空间改造提升项目:(1)桥下空间改造提升工程清理桥下市政物资堆场,规整环卫作业场地。新增停车空间2000平方米,新增停车位50个。改造提质停车场地面及配套道路12000平方米,重新规划停车位300个。增设停车场及两侧辅道照明灯具100盏。(2)城市公共服务综合提升工程。建设社区服务综合体21000平方米,设置广告位20******消防、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9251.95万元。
珠江北路周边停车场建设项目:对株洲市珠江北路周边共8个停车场进行改造,涉及停车位586个,配建充电基础设施180个:设置智慧化停车系统,同步改造停车场连接道路项目,估算总投资3982.83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本项目总承包工期为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①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深化设计)及其相关辅助工作,全过程现场指导,配合施工直至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具体设计要求详见招标人下发的《发包人要求》及《设计任务书》;②本工程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③.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范围(如有)内所有设备的采购,且满足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设计深度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设备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及发包人要求。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中的①或者②: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等,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专业 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年7月14日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点击工程建设系统入口-“免费注册”链接,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进行注册登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 0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建设局,电话0731-******。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如遇工程量清单报价方面问题,请与相应计价软件公司咨询;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操作方面问题,请与电子交易系统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QQ:******76 或 0731-******。
9.2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炎帝大道武广大厦28楼;
联 系 人:熊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华晨大拇指商业广场公寓楼1602室;
联 系 人:文灿、唐杰、黄钢;
电 话:******。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