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楚怡)一期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7月15日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2025]000067号
******学校(楚怡)一期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1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1日 09:10
延期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1日 09:10
四、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一条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o最低评标价法
更正为:
6、评标方法:o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二)原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28.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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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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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评分法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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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第28.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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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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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评标价法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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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第5.4(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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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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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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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4 %、价格 4 %。
②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4 %、价格 4 %。
③两型产品: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所投两型产品必须在有效期内):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商务、技术和价格分,分别给予:商务 4%、技术 4 %、价格 4 %的加分。其中商务评标项加分,两型产品供应商需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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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比例见前款,下同)
× (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 ÷总报价) 。
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 ×(环境标志产品报价÷ 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 报价÷总报价)
3.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 (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 ÷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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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
1.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
2.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
3. 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 评审时按该部分产品的价格在总价中所占比例,进行相应的价格扣除及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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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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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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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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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第5.4(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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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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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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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 / %。
②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 %、价格 / %。
③两型产品: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所投两型产品必须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商务 /%、技术 / %、价格 / %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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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比例见前款,下同)
× (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 ÷总报价) 。
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 ×(环境标志产品报价÷ 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 报价÷总报价)
3.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 (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 ÷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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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
4.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
5.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
6. 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 评审时按该部分产品的价格在总价中所占比例,进行相应的价格扣除及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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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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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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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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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三节商务要求
二、其他要求及说明
1、中标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原则上要求在2025年9月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将上述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变更为:
二、其他要求及说明
★1、中标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原则上要求在2025年9月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将上述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学校
地 址:沅江市新湾镇沅南路11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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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桔城南路23号
联系人:纪女士 邮编:4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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