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BZC2024-C2-240246-GXHQ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忠良乡永和村板显屯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19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2
第三章 采购需求“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2月11日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9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11月22日
3
第三章 采购需求“▲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1.合同签订后10天之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人合同金额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的50%,申请支付合同款至50%(含农民工工资);工程完工后,申请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含农民工工资);
3.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采购人及合同约定的财政或审计部门(如有)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采购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4.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采购人无息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2.待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的50%时,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至50%;待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的80%时,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至80%;
3.工程完工经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度款可支付至合同价90%;待审计部门审定工程结算价后可支付至97%,余下3%作为质保金;
4.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由成交人向采购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的申请,采购人在接到成交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于14天内会同成交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采购人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成交人(无息)。
4
第七章 合同文本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
①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的50%,申请支付合同款至50%(含农民工工资);工程完工后,申请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含农民工工资)。
②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业主及合同约定的财政或审计部门(如有)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不得低于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最高不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①待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的50%时,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至50%;待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的80%时,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至80%。
②工程完工经过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度款可支付至合同价90%;待审计部门审定工程结算价后可支付至97%,余下3%作为质保金。
更正日期:2024年9月24日
请各有关供应商根据更正后内容制作响应文件
名 ******人民政府
地 址:金秀县忠良乡忠良街
联系方式:黄秋 0772-******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滨江北路富临滨江D栋滨江北路西96.98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作
电 话:******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马蜂盯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马蜂盯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马蜂盯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扫码关注公众号
扫码打开小程序
扫码下载APP
联系客服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