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债发行人涉外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境外债发行人涉外法律服务,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服务单位。特邀请有兴趣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境外债发行人涉外法律服务;
2.2项目概况:发行人境外律师;
2.3本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57万元;
2.4招标范围:发行人境外律师;
工作职责描述:
(1)起草募集说明书;
(2)代表发行人审阅并协商项目交易文件(包括债券条款、认购协议、信托协议、代理协议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
(3)开展境外融资合同对应的尽职调查,并协助公司起草相应的通知/同意函;
(4)协助发行人配合承销商开展的尽职调查;
(5)如债券发行人或担保人(如有)为香港设立的公司,起草内部决议并出具香港法律意见书;
(6)协助LEI编码申请;
(7)协助交易文件的签署及项目的交割
(8)就适用的国际证券法律向发行人提供一般的咨询服务。
2.5服务期:发改委批文到期日2026年3月5日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须是合法注册并且有效存续的******事务所,具有******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1.2投标人代表非单位负责人的,必须提供投标方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4熟悉境外公开发行债券的相关程序,担任过城投类企业境外债券发行人的律师,并提供担任发行人境外律师的具体案例清单。
3.1.5能够为本项目提供稳定的法律顾问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至少含2名合伙人,1名项目负责人,2名第一线工作经验的律师),且项目负责人具备出具境外法律意见等发债相关法律文件的资质和能力,合同期间内,不更换团队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律师执业至少5年并担任过5笔以上境外债券发行法律顾问;团队成员中除合伙人和项目负责人外有不少于2名律师满足律师执业满2年,且每名律师至少担任过2笔以上境外债券发行法律顾问。
3.1.6信誉要求:
投标人自行承诺具有良好的信誉,******事务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受到过行业协会、相关机构以及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处分记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5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2025 年6月5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 2025年 6月6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或修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6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开标厅详见交易中心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开标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龙洲大道265号
联系人:伍老师
电话:023-******
******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1806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境外债发行人涉外法律服务-招标文件-******定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