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单位分别提供】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省外单位提供】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证书执业资格。 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5.5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投标人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退休、离职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5.6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因“12个月内2次以上以退休、离职为由更换”或者“被项目建设单位经‘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认为不称职需要更换”情形,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5.7拟派项目负责人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怀孕、产假、重病或者重伤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但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该人员能够正常履职。(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6.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施工图综合审查、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从业要求的通知》(佛政数﹝2021﹞21号)相关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6.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6.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监理合同额为35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