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株洲支队
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三支队(改革前为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株洲支队)机关基地租赁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人的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三支队(改革前为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株洲支队)机关基地租赁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株洲支队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三支队(改革前为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株洲支队)机关基地租赁。 预算金额:¥ 1,880,000.00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南路266号新马金谷三期C1栋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因机构改革,原株洲支队机关租赁用房无法满足改革后功能用房需要,并存在房屋老旧租户混杂等问题短板,为了工作正常开展,按照“严守规定、节俭节约,利于工作、迅速启用”总体思路,围绕“临近高速、楼栋独立、改造难度小、兼顾衡阳、株洲两地”工作主线,综合考虑公安工作保密性要求、队伍规范化管理规定、服务群众需要、经费需求保障、运行维护管理等因素,拟租赁新的机关基地。综合考虑,根据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租赁阿里云数字经济产业园 C1 栋部分房建作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三支队机关基地。。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本项目具有地理位置要求特殊,房屋功能要求较高等特点。阿里云数字经济产业园C1栋位于采购人项目实施区域,能兼顾采购人采购需求、满足能同时迅速出警,株洲、衡阳两管辖区域,是唯一能在短时间内按采购人需求,进行功能改造的地点。符合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规定的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的采购的情形。因此,从唯一性,以及降低采购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建议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公示期限:自2025-07-19至 2025-07-25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株洲支队
地址:
联系人:王汝喆
联系电话:******
2、监管部门名称: 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一号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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