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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湾镇街道彩虹湾党群服务中心电子设备采购项目-江湾镇街道彩虹湾党群服务中心电子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上海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上海
源发布时间:2025-07-16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招标联系人:******[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代理联系人:******[查看]
代理联系电话:******[查看]
*符合收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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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法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服务中心电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 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其他资质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2、 招标项目编号:CJHZC-******
3、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服务中心采购一批电子设备包括LED显示屏及相关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 服务地点:上海市虹口区虹湾路229号。
5、 采购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9月30日。
6、 采购预算金额:310000元。
7、最高限价:310000元。所有报价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人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8、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9月30日。
9、项目联系人:丁伟民、余京
10、电话:******/******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3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至上海市虹口区东余杭路275弄6号楼(院内)二楼提交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报价人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报价人须携带上述1套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虹口区东余杭路275弄6号楼(院内)二楼进行现场交纳文件购置费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磋商小组决定。(说明:获取采购文件环节对潜在供应商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采购方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正式供应商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会时间:
1、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下午13:30:00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 磋商时间:2025年7月28日下午14:00:00分。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和磋商地点
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余杭路275弄6号楼(院内)一楼会议室。
2、 磋商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余杭路275弄6号楼(院内)一楼会议室。
届时请报价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磋商。
3、 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纸质报价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纸质文件)并密封;提供可编辑WORD版,盖章PDF版电子报价响应文件各一份(使用光盘或U盘封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事项
1、 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2、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1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3、本项目采购人为镇级财政预算单位,本项目的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上海市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上海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依据采购人的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采购。
八、联系方式:
******办事处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奎照路280号
邮编:200434
联系人:徐伟
电话:021-******

******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余杭路1-2号
邮编:200080
联系人:丁伟民、余京
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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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蜂快照: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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