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绍兴分行押运服务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1. 项目名称:******银行绍兴分行押运服务采购项目
2. ******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3. 采购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66号
4.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 项目预算:2年合计人民币1,456,000.00元。
6. 本次采购内容为:******银行绍兴分行押运服务采购项目
7.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的公司,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供应商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须提供相应承诺。
(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承诺。
(4)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应承诺。
(5)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当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声明。
(6) 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由公安机关保安管理部门办理及发证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服务范围需包含武装守护押运等相关内容,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7) 供应商须具备自有防弹运钞车,且运钞车的质量和配置需达到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164-2018《专用运钞车防护技术条件》的规定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8) 每辆运钞车至少配备一名驾驶员、两名押运员、两名交接员、武装装备;配备人员必******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发放的《持枪证》。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9)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至少具有3******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押运服务项目业绩(提供的合同至少包括用户名称、项目名称、供货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11) ******有限公司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8. 拟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9. 拟采购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10. 论证专家成员
序 号 | 姓 名 | 职 称 |
1 | 张钧 | 高级经济师 |
2 | 舒身杰 | 高级经济师 |
3 | 郑荣科 | 经济师 |
11. 论证专家意见:
******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10:00(北京时间)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37号财富金融中心西楼19层1905-1906室会议室组织了相关专家对该项目单一来源证明材料进行了论证。
经论证,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该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合理、单一来源理由充分。
12. 公示期: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6日,共计5******有限公司,书面文件包括: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由授权代理人提出异议的);
(3)异议单位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能够完成本项目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意见(如有);
(5)若异议材料通过审******银行不良供应商名录);
以上内容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37号财富金融中心西楼19层1905-1906室
业务联系人:陈前伸
电 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