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①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3、信誉要求:
(******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4、业绩要求:/。
******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拟派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须在负责设计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拟派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须在负责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
7、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全部标段投标。
8、已从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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