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食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G2025(SZ)XZ0053
******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1,870,000.00
招标需求:
包组号 |
包组名称 |
招标内容 |
数量 |
包组预算价 |
服务期 |
包组一 |
肉蔬果类食材采购 |
肉类、肉制品、水产品、蛋类、蔬果类、水果等 |
一项 |
人民币 1,500,000.00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合同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以先到者为准 |
包组二 |
粮油调料类采购 |
粮油、干货、调味料等 |
一项 |
人民币 370,000.00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合同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以先到者为准 |
(1)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可参与两个包组的投标,但最多只能获得其中一个包组的中标资格,不允许同时获得两个包组的中标资格。
(3)投标人必须对各包组中的所有产品和服务进行完整投标,不得缺漏,并报出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导致无效投标。
(4)本项目按(包组一)→(包组二)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包组的投标,在包组一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仍可继续参与包组二的评审,但不再具备包组二的推荐资格,包组二则推荐除已被包组一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之外的投标人中评审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5)投标人如同时参与两个包组的投标,需按包组分别制作并封装投标文件。
(6)本项目评审结束后,如本项目包组一(或包组二)出现改变排序或者重新评审或重新招标等改变中标结果的情形,其余包组的排序和评审结果均不作任何调整,且其余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包组一(或包组二)的重新评审或重新招标、不具有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包组一、包组二)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 (1)提供《投标人资格******************银行出具的资******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招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招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招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招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国家、省、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事宜:(综合平台中投标人称呼为“供应商”,以下称呼为供应商)
获取采购文件和下载招标文件 |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受邀请的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操作手册及其他资料下载”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0。 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7月2日17时30分起至2025年7月16日23时59分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
询问、质疑 |
1.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招标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提交。 |
询问受理方式 |
1.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 2.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询问均不予受理。 |
质疑受理方式 |
1.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 2.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质疑均不予受理。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3日9时30分00秒。
五、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
六、开标时间:2025年7月23日9时30分00秒。
七、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才高路3号
联系方式:075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八层
联系方式: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嘉滢
电话:0757-******
十、其他
1.本项目为企业招标,非工程招标、非政府采购。
2.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