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国家大剧院青少年普及音乐会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3697-XM001
二、项目名称:国家大剧院青少年普及音乐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国家大剧院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号
中标金额:3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用途: 自用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完成30场青少年普及音乐会的排练、演出及观众组织工作。
合同履行日期:从签订合同起至项目结束。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国家大剧院具有优质的硬件设施和专业的演出保障团队。尤其是与其他艺术场馆相比,国家大剧院最大的优势是同时拥有国际一流设施水准的歌剧院、音乐厅、戏剧场、小剧场、台湖剧场等演出剧场,其硬件设施可以满足不同类别的演出需求,与本项目开展多门类青少年艺术节活动的需求高度契合。积聚了丰富的剧目资源和国家级艺术家资源,可通过举办各类进校园、大师课、观看演出彩排、排练等活动为广大师生带来最直观的艺术体验,可以为广大师生提供多维度的艺术实践课堂。国家大剧院多******学校美育工作,始终发挥其艺术普及教育平台的示范引领作用,连续多年举办学生专场演出活动,取得了良******小学生开展艺术活动向往和期待的艺术场所。鉴于该项目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英珺、肖海、白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10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教委本级事业财务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 6 号院 2 号楼
联系方式:李铮,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联系方式:曹武宁、卢燕、范君,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武宁、卢燕、范君
电 话: 010-******
采购文件.zip
分项报价.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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