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 方均需满足要求)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乙 级(或以上)资质和化工石油工程监理 乙 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 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信 信息登记平台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 投标的,属于广东省外的联合体成员需提供) 5.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 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两次。 5.3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办理登 记手续。 5.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一项 。 5.5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5 年 1 月至 2025年 6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以 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5.6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监理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 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监理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监理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 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两个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 工程师的监理项目已超过两个时,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 消其中标资格。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 近 3 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 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 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同一资质企业组成联合体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