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环境改善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6日) 项目标段名称 ************居住环境改善工程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31 项目编码 ******************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人 ************办事处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中标候选人 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元) 工期 工程质量达到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第一名 ******有限公司 ******.96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王永权 二级建造师 渝************ 第二名 ******有限公司 ******.53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王建波 二级建造师 渝************ 第三名 ******有限公司 ******.27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刘艳青 二级建造师 晋************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名:******有限公司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社会信用代码:************1B ******街道枫叶金岛等移民小区综合帮扶工程 第二名:******有限公司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社会信用代码:******MA618EBM09 ******街道红星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完善工程 第三名:******有限公司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社会信用代码:************3P 业绩:张沟路(红门路-红星路)道路工程(明珠大道)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重******有限公司因提供的投标文件业绩工程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4 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评审合格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异议受理单************办事处 2、联系电话:******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滨江大道188号 在线异议: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CQTPBidder) 2、投诉受理部门:重庆市******委员会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涪陵区鹤凤大道 38 号新区大厦 在线投诉: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CQTPBidder) 招标人(盖章): ************办事处 2024年4月29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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