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内竞争性磋商条件
******学院校内采购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学院龙泉校区南院第18幢地面地坪、隔断及大门修缮工程”采用校内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学院龙泉校区南院第18幢地面地坪、隔断及大门修缮工程。
2.2招标编号:YNMEC******399。
2.3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8幢部分隔断隔墙拆除修复、安装临时大门、原设备基坑回填混凝土、原地面水泥砂浆找平、环氧树脂地坪漆涂刷等改造修缮项目工程。
2.4项目预算:186088.85元
2.5工期:20个日历天
2.6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
第二次付款: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双方协商确定支付一次进度款,进度款支付至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60%;
第三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工程量无减少时,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0%;
(2)若工程量减少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且支付至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70%;
第四次付款:工程完成造价审定后,发包人按审定价全额支付剩余工程尾款,支付工程尾款前承包人按该阶段审定价的******银行保函在工程缺陷责******银行保函的,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尾款。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竞争性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履行合同的能力;
3.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4本次校内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校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5月21日9:00至5月27日17:00,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以电子报名信息邮箱到达的时间为准,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发送报名信息电子邮件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邮件名称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名称,邮件正文中注明:单位全称、营业执照副本图片、法人姓名、报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等信息。采购人根据以上信息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补遗澄清,如有)发送到指定的邮箱,采购人于报名当日下午统一发送文件。提供信息不完整的,采购人有权不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
★4.3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规定时间及报名要求见本校内竞争性磋商公告4.1、4.2款)。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6月2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及磋商地点:******学院后勤保障管理处(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704号)。
5.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其它
本项目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的所有费用。
7.联系方式
******学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路704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