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安吉县天子湖镇2025年路灯及亮化设施养护维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AJKB-CS2025-009
二、磋商项目:安吉县天子湖镇2025年路灯及亮化设施养护维修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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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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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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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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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及亮化设施养护:
维养范围包括整杆路灯的灯杆及杆内线路、继电器、灯盘、灯具含光源、控制系统等设施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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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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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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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维修工程:
主要内容为埋设或架设电缆、线路管道、配电柜等日常零星维修及零星亮化新建等。工程款按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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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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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10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单项最高限价。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措施费、差旅费、售后服务费、税费、保险及利润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
3、路灯及亮化设施养护年控制价为60万元;零星维修工程要求供应商按工程下浮率报价,工程结算价款=审计单位审核认定的预算标准价×(1-下浮率),最终送审价不超过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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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和分包。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地点:******有限公司(******街道广都嘉园8幢306室,报名前请先联系陈女士****** )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以公对公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账 号:2010 0035 8391 487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 ,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3)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4)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报名表(附件下载)。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下午14:00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人民政府505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磋商时间:2025年4月7日下午14:00时整。
磋商地点:******人民政府505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
十一、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十二、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4、质疑受理地点及联系人。******有限公司(******街道广都嘉园8幢306室),联系人:陈女士******。
十三、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四、其他事项:
1、本项目资格后审。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五、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安吉县芜园西路169号广都嘉园8幢一单元三楼306室
联系人(询问):姚女士
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