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确定2024-2025年度绍兴市资产评估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的通知》(绍市财采监字〔2024〕2号),嵊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就下列项目进行招标,邀请入围2024-2025年度绍兴市资产评估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前来报价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采购组织类型
定点协议采购。
二、招标服务名称及数量
标项 | 名称 | 预算资金或上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 框架协议 基础优惠率 | 投标保证金 (单位:元) |
1 | ******街道江一路以北区块综合整治项目评估协审服务 | ¥218800 | 30% | ¥0 |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2024-2025年度绍兴市资产评估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
4.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通知书、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文件;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街道委托的江一路以北区块综合整治项目有关的评估工作,隐瞒事实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五、报价投标规则
1、报价规则
(1) 供应商的报价应为优惠率。
(2) 供应商的报价必须以2024-2025年度绍兴市资产评估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基准价为基数,且必须≥供应商框架协议入围优惠率,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成交规则
(1)在响应时间内报价有效且符合竞价需求的,有效报价中的最高优惠率(即最大下浮比例)中标,若最高优惠率相同,则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供应商。
(2)评审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终止规则
在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无符合竞价需求且报价有效供应商的,竞价终止。
六、支付方式
支付标准按框架协议约定的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标准计取资产评估服务费*(1-中标优惠率)执行。
七、报名
投标人应于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7日16:30,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电话确认报名,电话确认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5年7月7日16:30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嵊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602会议室(嵊州市北直街37号嵊州大厦六楼),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5年7月7日16:30在嵊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602会议室(嵊州市北直街37号嵊州大厦六楼)开标。
本项目允许投标单位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送达地址:嵊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嵊州市北直街37号嵊州大厦六楼),接收人:王钦清,联系电话:0575-******。******,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允许投标单位以现场送达(即交即走)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嵊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602会议室(嵊州市北直街37号嵊州大厦六楼)。
十、招标公告发布
嵊州市审计局网站。
十一、本项目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嵊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 邵之栋 0575-****** 王钦清 0575-******
嵊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