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服务中心螺旋CT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包号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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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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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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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数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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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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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服务中心螺旋CT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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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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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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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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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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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305.00万元。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扫描件);
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若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所投产品若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即:未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投标,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CA证书及签章驱动” 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操作。
(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五)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1日。
2.报名方式: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填写《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未报名或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邮件报名的,视为无效投标,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递交。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北京时间9:3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
(七)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25年9月5日北京时间9:3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远程参与开标。
注:1.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等)。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以上设备及无线网卡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抵达指定线下开标地点(******有限公司,******街道海棠社区迎宾大道20号附1号)参与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时间前的半个小时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运行环境的设备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一)保证金递交
保证金的缴纳由供应商自行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
一、以电子保函/保单形式交纳保证金
1.保函/保单交纳形式及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右上角点击“申请投标保函”或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点击“电子保函入口”,通过交易链金融服务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保函/保单,电子保函/保单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保单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保单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采购有效期。
******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保函无效。
2. 以保函/保单形式担保的保证金的金额:6.00万元。
3. 保函/保单有效性:
电子保函/保单的有效性以开标展示的保函/保单交纳情况的信息为准。
方式二: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并汇至所参与包对应的指定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保证金的金额:6.00万元。
保证金账户:详见采购公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
******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服务中心螺旋CT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保证金”(备注内容可简写)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咨询电话:023-46219822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或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服务中心
联系人:曾老师
电 话:******
地 址:******街道白玉街10号
(二)采******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女士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瑞尔国际3号楼807
******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老师
电 话:******(工作日) ******
(四)CA证书厂商:东方中讯
电 话:****** 023-******
九、保证金信息
方式一:电子保函入口
方式二:保证金账号
银行名称******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昌州支行
银行账号:******************141
银行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doc
附件:
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