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度交通运维服务项目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YHCG-CS-******0032-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政府大院1号楼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街道月塘村柏悦名苑10幢5层506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4-2026年度交通运维服务项目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无线局域网网络运维 | 其他服务 | 无 | 项 | 1 | 30000 | | 2 | 重要活动的现场支持服务 | 其他服务 | 无 | 项 | 1 | 30000 | | 3 | 网络监控服务 | 其他服务 | 无 | 项 | 1 | 20000 | | 4 | 综合性数据分析 | 其他服务 | 无 | 项 | 1 | 50000 | | 5 | 运维管理服务 | 其他服务 | 无 | 项 | 1 | 20000 | | 6 | 机房系统运维服务 | 其他服务 | 无 | 项 | 1 | 50000 | | 7 | 设备维修更换服务 | 其他服务 | 无 | 项 | 1 | 46000 | | 8 | 业务系统维护服务 | 其他服务 | 无 | 项 | 1 | 50000 | | 9 | 故障服务专线 | 其他服务 | 无 | 项 | 1 | 40000 | | 10 | 基础运维服务管理 | 其他服务 | 无 | 项 | 1 | 70000 | | 11 | 会务活动技术支撑服务 | 其他服务 | 无 | 项 | 1 | 20000 | | 12 | 有线网络系统维护 | 其他服务 | 无 | 项 | 1 | 20000 | | 13 | 音视频图片专业服务 | 其他服务 | 无 | 项 | 1 | 40000 | | 14 | 安防监控系统维护服务 | 其他服务 | 无 | 项 | 1 | 30000 | | 15 | 警务回访工作技术支撑服务 | 其他服务 | 无 | 项 | 1 | 20000 | 合计金额小写: 536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叁万陆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总价(元) | | 1 | 故障服务专线 | 故障服务专线服务 | 按招标文价要求 | 一年 | 招标文件标准 | 40,000.00 | | 2 | 基础运维服务管理 | 基础运维服务管理服务 | 按招标文价要求 | 一年 | 招标文件标准 | 70,000.00 | | 3 | 会务活动技术支撑服务 | 会务活动技术支撑服务 | 按招标文价要求 | 一年 | 招标文件标准 | 20,000.00 | | 4 | 有线网络系统维护 | 有线网络系统维护服务 | 按招标文价要求 | 一年 | 招标文件标准 | 20,000.00 | | 5 | 无线局域网网络运维 | 无线局域网网络运维服务 | 按招标文价要求 | 一年 | 招标文件标准 | 30,000.00 | | 6 | 网络监控服务 | 网络监控服务服务 | 按招标文价要求 | 一年 | 招标文件标准 | 20,000.00 | | 7 | 安防监控系统维护服务 | 安防监控系统维护服务 | 按招标文价要求 | 一年 | 招标文件标准 | 30,000.00 | | 8 | 机房系统运维服务 | 机房系统运维服务 | 按招标文价要求 | 一年 | 招标文件标准 | 50,000.00 | | 9 | 设备维修更换服务 | 设备维修更换服务 | 按招标文价要求 | 一年 | 招标文件标准 | 46,000.00 | | 10 | 音视频图片专业服务 | 音视频图片专业服务 | 按招标文价要求 | 一年 | 招标文件标准 | 40,000.00 | | 11 | 警务回访工作技术支撑服务 | 警务回访工作技术支撑服务 | 按招标文价要求 | 一年 | 招标文件标准 | 20,000.00 | | 12 | 综合性数据分析 | 综合性数据分析服务 | 按招标文价要求 | 一年 | 招标文件标准 | 50,000.00 | | 13 | 业务系统维护服务 | 业务系统维护服务 | 按招标文价要求 | 一年 | 招标文件标准 | 50,000.00 | | 14 | 重要活动的现场支持服务 | 重要活动的现场支持服务 | 按招标文价要求 | 一年 | 招标文件标准 | 30,000.00 | | 15 | 运维管理服务 | 运维管理服务 | 按招标文价要求 | 一年 | 招标文件标准 | 20,000.00 | | 合计 | 536000 |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日常运维服务 针对雨花交警大队,为客户提供系统级的日常维护、定期巡检、性能测试、故障排查等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1故障响应服务 a.除了现场值守服务方式外,同时,提供7×24小时故障响应服务。 b.维护期内提供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的咨询和支持服务。 c.主要系统设备出现故障时,15分钟内响应,当现场维护工程师或节假日值班维护工程师无法排除故障时,1小时内中心派专业工程师赶赴现场进行故障诊断及处理,在1小时内排除普通故障,2小时内排除较大故障,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24小时内排除特大故障。 d.一般故障,正常工作日内响应。 2、服务队伍要求 要求维护团队拥有强大的技术支持力量,拥有稳定的专业化的技术支持服务队伍,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 现场服务人员负责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控、简单故障的解决,接听技术热线。 巡检人员负责对系统设备和数据进行检查。 3、服务响应要求 指派驻3名资深工程师采取同步的作息时间,因此,现场服务的响应时间为及时响应。 4、项目管理要求 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项目监督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和预算,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服务方人员安排,以保证此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 5、质量管理要求 维护团队根据本项目要求提出服务质量管理及监控具体措施,并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标准做出明确可量化的承诺。 6、技术交流及培训 必须的服务技能培训,并对相关技术问题进行充分交流,以提高用户技术水平,使用户能熟练使用现有系统。培训包括不定期或面对面培训,并提供对部分用户简单故障排除方法培训。 2.人员配置要求 乙方安排驻场人员三人驻守现场,按甲方作息时间出勤,甲方提供办公场地驻扎人员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建议更换驻扎人员的权力。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1、定期巡检服务 系统定期巡检是指每月度、季度安排工程师对应用系统及硬件设备实施现场检查,及时发现系统及硬件运行中出现的隐患,减少发生故障的概率,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在系统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依据维护故障分类标准,由技术服务工程师进行相应的故障排除。 2、电话支持服务 当系统发生问题时,用户可以从客服专线得到及时有效的 24 小时电话支持。客户服务人员做好客户服务需求的记录,并向用户明确服务需求的解决方式、进程和最终的解决办法。提供远程服务器接入、邮件和电话服务支持。 3、现场技术服务 对于硬件及软件存在重大隐患或出现不能正常使用或对系统进行功能完善等,由乙方派驻人员,对现场问题进行解决处理。 4.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式建设,甲方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详细列明相关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纰漏,均由乙方免费负责,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本期支付第一季度费用,签订合同后的第二个季度首月的20天内支付上一个季度维护费用,后期维护费用支付方式参照上季度支付方式以此类推。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本期支付第二季度费用,在第三个季度首月的20天内支付第二季度维护费用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本期支付第三季度费用,在第四个季度首月的20天内支付第三季度维护费用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4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本期支付第四季度费用,在合同到期后20天内支付第四季度维护费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有限公司:************)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11-26 —— 2026-11-25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履约。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履约。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工作内容,按期提交项目成果资料。 (6)履约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规定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乙方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应当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时向甲方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自查情况作为书面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甲方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启动考核并验收。 3、项目考核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马上整改,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交由甲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考核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乙方须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 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若发生侵权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2.项目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双方协商后约定。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应负责内部协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乙方顺利提供运行维护服务。 5.甲方应负责将影响乙方服务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内部政策和规定告知乙方。 6.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运维验收。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保证所提供服务的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达到标准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配合甲方的检查与监督。 6.乙方应协调内部资源,确保为甲方提供服务人员的数量、业务素质满足要求。 7.乙方应遵守甲方告知的内部政策和规定,如果相关内部政策和规定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 8.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提供免费培训或技术支持,确保甲方人员正确使用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 9.乙方有责任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为甲方提供更加主动、积极的服务。 10.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业务需求、技术资料、数据、保密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无。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法定代表人: | ******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刘敏 | | 委托代理人: | ******委员会 | 委托代理人: | 曾海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