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旬阳市污水处理和水环境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旬阳市-2025-0915
项目名称:旬阳市污水处理和水环境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污水处理和水环境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6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68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污水处理和水环境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污水处理和水环境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9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7日至 2025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 08: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磋商文件技术支持:******95/******00;
4、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5、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阳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监测站
地址:旬阳县城关镇文化东路1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区科技七路以北万达西安one项目综合体1幢2单元19层21938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虹静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6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