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比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04-250579
受中国水电四局市政工程分局委托,中国水电四局采购中心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房县水环境治理项目部智能截流井,计划使用项目按业主进度结算工程款资金用于本次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项目概况:房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PPP项目主要以城区雨污分流新建工程及城区污水处理厂存量收购、片区整治为主,兼顾道路提升、管线入地等施工内容,雨水方涵管道清淤检测修复总长29.31km,污水管网清淤检测修复总长13.31km。新建污水管网总长220.60km,配套化粪池4000座,智慧管网运行系统1套。
2、采购范围:智能截流井现场交货价,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智能截流井功能设计优化、制造、现场安装及调试、包含原材料、设备出厂价、包装费、安装费、生产加工、出厂检验试验费、技术资料、采购保管费、装卸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设备转运费、维护保养费、现场试验、试运行、培训、提供设备图纸和资料、利润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含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含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采购数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以下采购数量为暂定计划量,实际供货数量及需求规格以竞标方通知为准。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套) | 备注 |
1 | 智能截流井 | 1800*1100 | 1 | 1、1、智能截流井形式采用下开堰形式; 2、功能要求但不限于这些要求,不下雨能截流全部污水、下雨能完全开启、断电情况下必须全部开启,具备视频、COD/NH3-N、雨量计等功能,具备远程控制、系统接入功能,堰门密封性要好、材料为不锈钢 3、箱涵底标高425.45,箱涵内水深0.6-0.8m; 3、箱涵底标高425.45,箱涵内水深0.6-0.8m。 |
合计 | | 1 | |
4、交货时间:暂定2025年7月30日-2025年9月31日,按采购方要求交货,按实际交货量结算。
5、交货地点: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关镇房陵西大道87号。
6、质量要求:
6.1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且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业标准,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6.2其余要求详见第七章。
7、付款条件:
******银行承兑t供应链融资t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7.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先货后款,按批结算。按下述方式时间节点到甲方办理《设备结算单》,根据甲方要求于节点完成当月20号之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予甲方,甲方按照管理制度到财务挂账。
A.在采购的设备(含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主要材料运到现场,并检验合格后,按所到设备(以设备开箱记录为准)验收合格后、按到场主要设备审定的合同价的50%进行支付;
B.系统设备单位工程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单位工程验收合格,支付至审定金额的80%;
C.调试验收合格三个月支付至97%;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12个月。
7.3若因项目资金不足而无法按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支付资金渠道采用公司供应链融资渠道。
7.4乙方提供国家正式合******银行转账或供应链支付。乙方未能按要求按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不予支付对方相关的款额,由此造成乙方材料款滞后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制造商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若有),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本次采购同类型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至少一份。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三年内(2022 年- 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及销售发票至少 1 张)。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系统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需通过中国电建集采平台、天眼查进行自查有无禁止投标情形。
7、供应商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同一品牌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投标。
9、供应商需复现场核尺寸并进行深化设计。
10、其他要求:
10.1首次供货后至接收单位签字验收应做好设备的交接工作;设备投运以后,在保修期内应无条件地提供免费修理服务(包括运输费、税收)等。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 7月8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5年 7 月 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08;方式2)请登陆******/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不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和集采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有限公司市政分局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瑞联路69号附2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周承艳
电 话:******
邮 箱:******
项目名称:中国水电四局市政工程分局房县水环境治理项目部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关镇武装部后院
联 系 人:冯世成
电 话:******
邮 箱: ******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 位:******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局
监 督 人:邓红双
电 话:******
电子邮箱:******
九、纪检监督机构
******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局纪检人员(******)提出投诉。
******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局
2025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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