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旗山校区校园围墙设立智能储物柜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旗山校区校园围墙设立智能储物柜项目(二次)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活动,现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FJXH-GK-2025-010-1
2.场地管理服务费:详见《招标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4.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①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7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9特定条件:
(1)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4.2-4.7的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投标人应通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5.3 获取地点及方式:可通过直接到代理机构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的,潜在投标人须将获取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公对公******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件:******)。
5.4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
6.投标截止
6.1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7月9日 9点00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36号永富楼二层】开标室。
6.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前送达,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7月9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36号永富楼二层)开标室
******大学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大道******大学旗山校区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7676
******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36号永富楼二层
邮编: 350012
联系人: 胡非
联系电话: 0591-******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福州广达支行 |
银行账号:************0435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
附2:招标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1:
场地管理服务费(元): >231500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46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合同期 | 标的金额(场地管理服务费) |
单价 | 合计 |
1 | 旗山校区校园围墙设立智能储物柜项目 | 5年 | >46300元/年 | >231500元 |
注:1.年场地管理服务费报价须>46300元/年,投标人报价如≤46300元,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场地设立、运营的一拖四柜体、一拖二柜体、大格柜柜体的场地管理服务费进行分项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10.发布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