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内容:  指定品牌型号原因:因采购金额小,不宜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为保障竞价标准统一,经采购人充分调查论证指定对应品牌; 2、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4、入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根据合作情况由美驿公司来决定是否续约; 5、供货地点:全区高速公路、一级路服务区。涉及全区12盟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赤峰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 6、项目要求: (一)“娃哈哈系列”产品需根据公司订单配送至相应服务区; (二)下单后相关产品5天内实现点对点配送,并出具服务区送货签字确认单(服务区商超负责人签字); (三)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名称、商标、知识产权等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配送产品的保质期时间要大于总产品保质期的“四分之三”; (四)产品的运输、搬运、临期、退换、过期、变形等问题,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供应商负责,对于因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配送安全、售后服务等出现的相关问题,由供应商承担; (五)如产品涉及陈列费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与服务区门店进行协商; 7、供货流程: (一)发出供货清单:服务区经营单位每月向美驿公司下订单,美驿公司由专人整合后,向供应商发出采购清单,根据采购清单金额向供应商进行打款; (二)供货配送:供应商根据采购清单进行配送(严禁擅自规格、品牌更换),产品配送时间应在5日内完成; (三)产品验收:产品配送至指点地点后,服务区根据供货清单进行验收、签字确认; (四)服务区打款:服务区确认收货后,按供货清单金额将本次货款打入美驿公司账户; (五)开具发票:订单全部完成后,供应商根据采购清单金额出具增值税发票; (六)产品售后:“娃哈哈系列”产品如发生产品质量、临期等问题,由供应商负责无条件退换货(于产品到期前3个礼拜进行退换)。 8、预算金额:20万元; 9******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5.1.4(9)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询比、网上竞价等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提交响应性文件或者满足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后,仍不足三家的可采用直接采购。”采购人研究决定,该项目转为直接采购方式,向******有限责任公司直接采购,并按网上竞价流程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