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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台湾工业园10#楼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邮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台湾工业园10#楼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邮开行审[2025]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高邮经济开发区
2.2工程规模:台湾工业园10#楼整理改造成先进半导体材料生产车间,改造区域为该楼内一、二、三层,每层建筑面积约7520.26m2,合计建筑面积约22560.78m2,另含屋顶及建筑周边部分配套设施用地。确定规划生产用洁净车间面积为总建筑面积85%以上。
2.3招标范围:高邮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台湾工业园10#楼改造项目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项目移交办理;(9)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10)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200天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10.0 万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条件如下:
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综合资质或②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如联合体投标需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内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本次投标的牵头人, 以及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4)本次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企业。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3人;
其中建筑专业1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工程管理或监理管理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机电安装2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机械电子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机电安装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4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1、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2、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项目总监在手工程情况符合扬建工(2014)8号 扬建工(2011)36号规定要求、扬建管(2020)1号文(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建项目和 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总监)规定要求;
3.10其它要求:
3.10.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缴纳近3个月(2025年03月至2025年05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10.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投标报价90分,信用分10分)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3日-2025年06月30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5.3投标工具费: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5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响应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经济开发区 ??????????地址:高邮市盂城路584号
邮编:225600???????????????????邮编:225600
联系人:陈晓峰 ?????????????????联系人:倪阳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8187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9.备注
本次招标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进行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流程。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0。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栏目下载。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投诉事项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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