矾山镇乐华村包榜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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矾山镇乐华村包榜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矾山镇乐华村包榜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2025ANNGZ0029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8月13日
开标日期:2025年9月3日
矾山镇乐华村包榜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汤池路1号福地名都1-2幢1102室、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北路凤凰帝豪商办楼807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柒佰陆拾壹万壹仟贰佰伍拾玖元(******元)
质量:合格
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50日历天,施工工期190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矾山镇和谐大道1号
联系人:李杰
联系方式:0551-******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移湖西路与城西大道交叉口往东50米
项目负责人:毕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5年09月04日至2025年09月0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移湖西路与城西大道交叉口往约50米,联系人:毕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