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2024年乡村坑塘改造和治理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街道2024年乡村坑塘改造和治理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DGP************00026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DP-ZC-******-01 项目******街道2024年乡村坑塘改造和治理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117904万元 最高限价:360.117904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包括坑塘护坡446m,原有栏杆拆除迁移安装90m,新建休闲垂钓平台4068m2 ,购置变频增氧机16台、移动厕所2座、绿化树60棵、安全及应急救援设备(对讲机10个,自动体外除颤器1套,救生圈10个,救生衣10个,救生船2艘),配套建设生态停车场6000m2;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时间: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必须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在规定时间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不见面网上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售价:无。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3行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3.4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工 联系方式:******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办事处驻地 联系人:贾主任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安******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丽景花园三期二号商业楼317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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