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HZ2025-005
项目名称:横坑二四队水沟改造和机耕路硬底化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5月23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8日0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11”工程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办法内容作出调整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1、工程款支付方式:由基本农田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和自筹资金支付。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后不计利息一次性付清。 ******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中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中标人收取进度款必须向建设单位开具高明区税务部门的发票。 | 1、工程款支付方式:由横坑二四队基本农田建设保护资金支付13万元,余下横坑二四队新农村建设资金和集体资金支付。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不计利息一次性付清。 ******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中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中标人收取进度款必须向建设单位开具高明区税务部门的发票。 |
2、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的如下内容作出调整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由基本农田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和自筹资金支付。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后不计利息一次性付清。 |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由横坑二四队基本农田建设保护资金支付13万元,余下横坑二四队新农村建设资金和集体资金支付。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不计利息一次性付清。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杨和镇横坑二四队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邮编:528515
联系人:何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舜怡海港8座8楼
邮编:528200
联系人:贺工
电话:******、******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