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HTZB2025-56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空博览园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已进行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为2504-220106-04-0******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航博园配套展览设施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航空博览园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航博园配套展览设施工程总承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实施配套设施改造内容:包括:拓宽道路、硬化及罩面停车场、新建人行道及雨水管线、改建推拉门、透视围栏等。
2.3建设地点:长春市
2.4计划工期:(1)勘察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
(2)施工工期: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31日(具体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2.5招标范围: 勘察部分: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工程测量、测绘物探等;
设计部分: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本工程设计要求;
施工部分:设计施工图纸涉及到的所有内容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总承包服务。
2.6质量标准要求:
(1)工程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
(2)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工程费估算:230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2)(3)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包含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排水工程丙及及以上级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拥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经验,并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自有人员)。
3.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指完成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涉密工程业绩的认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号))。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1.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牵头方满足3.2要求中项目经理的要求,牵头方须由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项目经理由牵头方拟派。
3.6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拟派的管理团队须为本单位在职或退休返聘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2024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有限公司七楼财务室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3)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牵头人提供);(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牵头人提供);(5)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19-3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与福祉大路交汇长发金融创新中心
联系人: 李鲲鹏
联系电话: 0431-******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 系 人:张丽、张百伶
联系电话:0431-******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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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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