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市森林公园(大坪山、桃花山)设施修复提升项目(重新招标)已由******委员会以泉发改审[2025]4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市级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大坪山、桃花山;
2.2. 工程建设规模:加固泉州郑成功公园铜马雕像总高38米,修缮木栈道面积963.23 m2,钢廊架桥除锈、刷漆面积 4641.07m2,新建重力式挡土墙20m,修缮景观亭5座、花架游廊2座、南北炮楼各1座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1.郑成功公园:(1)郑成功雕像加固修复:包括更换所有的型面刚架、副支架;主刚架结构中钢管杆件及钢板加固、主刚架结构中原有钢构件进行除锈防腐处理;外轮廓铜皮重新涂装出新;铜像腹部防虫网安装、更换航标灯。(2)6处木栈道改造,总长度约487m。(3)大坪山步行环线5座钢廊架桥及1处钢廊架平台除锈补漆并对部分损坏的钢格栅板(长约50m)进行更换。(4)雕塑平台边坡塌方处增设挡墙1处。(5)南北炮楼屋面、墙面漏水修复。(6)大坪山环线区域13处破旧指示牌更换。(7)应急供水工程:引一根 DN50给水管作为本工程应急水源,主要供应点4处,预留给水管1处。2.森林公园:(1)5座景观亭改造修复。(2)2处花架游廊改造修复。本项目中构筑物高度38米。建设内容包括铜马雕像加固(具体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7章)、挡墙、木栈道改造、钢廊架桥除锈、刷漆、景观亭、花架游廊、南北炮楼屋面及墙面漏水修复、绿化种植及应急供水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铜马雕像(构筑物)总高38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1163.9011万元,铜马雕像(构筑物)总高38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除郑成功雕像加固修复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外,其余建设内容均为9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②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7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2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12月01日10时00分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3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③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建设局关于年度保证金延期衔接有关工作的函》(泉建函[2021]208号)规定执行;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建设局关于泉州市房屋******建设局关于投标电子保函有关事项的通知》(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01日10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
地 址:******办事处泉州森林公园内,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 话:0595-******,传真:0595-******
联 系 人:万芬莉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C、D、E座,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 话:0595-******,******,传真:0595-******
联 系 人:李国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
联系电话:05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 址:泉州市行政中心A栋 6、7层
联系电话:05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