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G42沪蓉高速、G65包茂高速、G6911安来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安全韧性提升项目两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团G42沪蓉高速、G65包茂高速、G6911安来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安全韧性提升项目两阶段勘察设计已由******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5]590号、渝发改交通[2025]586号、渝发改交通[2025]58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东北营运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中标后中标人与各相关营运公司分别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奉节、巫溪、云阳、万州、梁平、彭水、酉阳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涵盖G6911安来高速奉节至巫溪段(46.4公里)、G42沪蓉高速万州至奉节(148.4公里)、G42沪蓉高速梁平至万州(64.84公里)、G65包茂高速彭水至酉阳段(187.7公里)四个路段,由三家营运公司负责,已被纳入超长期国债支持的安全韧性提升项目清单。项目总投资约为59.96亿元人民币。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约59.96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7887.906万元。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涉及G6911安来高速奉节至巫溪段(46.4公里)、G42沪蓉高速万州至奉节(148.4公里)、G42沪蓉高速梁平至万州(64.84公里)、G65包茂高速彭水至酉阳段(187.7公里)四个路段的安全韧性提升项目,包括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各路段的安全韧性评估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对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的安全韧性进行提升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专项检测、预算文件编制、后期服务以及韧性报告复核等。具体路段如下:
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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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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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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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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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911奉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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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31+720-K178+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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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等韧性提升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检测、预算文件编制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韧性报告复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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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历天(设计工作计划从下发中标通知书开始启动),后期服务约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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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2梁平至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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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491+530-K157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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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2万州至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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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491+530-K134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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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5彭水至酉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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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743+700-K193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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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单一标段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60日历天(设计工作计划从下发中标通知书开始启动),后期服务约2-3年。
2.6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检测三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公路、特大桥、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检测资质之一:
①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甲级。
②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3.1.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勘察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单个合同里程不少于50公里的国内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
(2)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1项合同价不低于100万元的高速公路隧道(或桥梁)定期(或专项)检测业绩。
备注:同一个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如为同一家单位完成,本次投标时只能算作一个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含牵头单位),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2)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及其分别承担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考核指标)、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报价中各自分配的金额等相关权益和责任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对本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7-02 18:00:59(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7-07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7-24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平台(
******:7900)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东北营运分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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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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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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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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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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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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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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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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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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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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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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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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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