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粮机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吸粮机采购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港第一******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有限公司筒仓内的大豆由于储存时间较长,筒仓内温度高、湿度大、板结情况严重,无法出料输运。为了解决筒仓破板结清仓作业的问题,一公司经试验后决定采用吸粮机参与作业清仓方案,需应急采购吸粮机1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吸粮机功率为55kw,效率40-45h/t,装车高度4.5米,通过气流输送颗粒物料,可以水平、倾斜、垂直输送物料,适用于粮食等各种小颗粒物料的散装输送作业,设备整机集成电控系统,配备无线遥控自动升降和自动旋转,可旋转180度。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预算金额为6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营业期限内或有效期内,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如独立法人企业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出具独立法人企业授权书,每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资质要求: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近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近期(指近2个月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银行资信等相关证明材料******银行出具的结算账户证明),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能够反映出本单位的财务状况。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一项近三年与粮食仓储或物料输送相关领域的设备销售业绩。(需为投标人业绩,业绩和所投产品类型相对应”提供合同复印件)。
(5)信誉要求:①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②(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6)人员要求: / 。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和本单位的股权结构证明材料, 即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中提取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体现出“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外投资信息”。
(8)其他:
i.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即本项目授权书,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且投标人和制造商均需符合本条第1.(3)款、(5)款、(7)款规定。
ii.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违反规定的,投标均无效。委托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2.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 / 个标段。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 8月13 日09时00分到2025年 8 月 19 日16时00分。
2.获取方式: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omepage)完成注册后线上获取。
3.获取要求:
(1)投标人应线上提交资料费电汇凭证。
(2)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500元整,须公户转账,汇款时须备注“项目名称+资料费”,其他情况不予受理。
4.资料费递交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
税 号:************XG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
(2)账户
******有限公司天津新港支行
账户:************45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8月28 日09 时45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 年8月28 日09 时45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到2025年9月30日内完成。
2.交货地点:天津港第一******有限公司。
3.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4.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若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
5.本章节中“近一年”或“近三年”指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八、监督部门
投标人在招标************服务中心实名投诉。联系电话******,联系人:张立萍。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港第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
联系人:于娜
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招标部一
联系人:朱菲菲
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