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食堂厨房设备服务供应商:
我厅拟于近期开展厅机关食堂厨房设备类和维保等服务供应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为我厅提供机关食堂厨房设备类和维保等服务项目,内容为食堂设备维修保养等。其中食堂厨房、餐厅设备类根据更换、添置具体实际情况确定;维修保养上门服务次数和配件价格按实际产生结算,以上产生费用按每季度结算。
报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具备提供食堂设备维修保养的能力和资质(需提供营业执照);3.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评选流程
(一)查验报送材料的密封完整性;
(二)材料拆封后,对报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三)通过资料审查的,进一步审查报价正确性、合规性。选定规则为:参照所列品牌、型号、价格下浮百分点为基数,以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首选供应商(经厅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判定为明显低于市场的恶性竞争的除外)。在服务期间,因考虑到食堂厨房、餐厅设备、配件等品种繁多,不在表格内的其它产品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其中食堂设备维修保养人工费每次不得高于180元,配件价格根据实际双方认可的价格结算,经外网公示无异议后,与供应商签订食堂厨房设备类和维保服务合同。
三、注意事项
报价单位应在2025年9月1日8:00至2025年 9月5 日17:30期间(此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派人向我厅提交以下资料(以密封方式):1.填写完整的报价单;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材料、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其他可提供的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A4版面简装成册后加盖骑缝章。4.报价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内提交相关资料的按无效处理。
联系人: 朱女士
联系电话:0591-******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福建省商务厅主
楼******办公室
附件:福建省商务厅机关食堂厨房设备及维服务报价单
办公室
2025年8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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