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8期 常山县城市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工程(二期)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5-318号
1. 招标条件
常山县城市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已由******改革局以常发改【2023】8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县财政安排,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管理中心,招标人为******管理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常山县。
2.2投资估算(或概算):项目总投资约6105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16500万元。
2.3建设规模:常山县城区季节性洪水防涝能力提升建设,包括新建改建城市排水管网约19公里(管径为DN300-DN1000);对城区范围内3条河道(南门溪、内河、龙饶溪)进行清淤、改造约9.5公里提升泄洪能力;改造城区排水渠约3公里及内涝点治理约12万平方米;购置大型移动泵车3台,移动发电机1台,对城区4个排水泵站改造提升并增设防灾智能化控制设施等。
2.4招标范围:包括老城区、城东片区、城南片区、赵家坪片区等建设范围内的方案及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
2.5设计服务期限:总服务期60天,其中:方案及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时间为20日历天,并按招标人、有关专家和管理部门的意见完善初步设计,直到通过;初步设计确认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2.6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工程设计专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鼓励具有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专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协议书须为联合体双方成员签字及盖章,授权委托书和其余相关内容仅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或盖章即可;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建联合体投标除外)。
?3.4浙江省以外设计单位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6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清单(至开标前在注册企业连续缴足三个月(2025年9月、10月、11月),******委员会评定,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年 01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 / 。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7.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8.2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建设局
地 址:常山县南溪路1号
邮政编码:324200
电 话: ******
投诉受理部门:******建设局
地 址:常山县南溪路1号
邮政编码:324200
电 话:******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常山县星月湾小区东南侧 地 址:常山县文峰西路222号
联 系 人:严毅力 联 系 人:徐志丽
电 话:****** 电 话:******
邮 箱: / 邮 箱: ******
2025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