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民塘改线(旺巷段)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001001 、SDJ.CL2025-30-1)
1.******有限公司的济民塘改线(旺巷段)监理已经相数据投核﹝2025﹞1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相城区 招标类型:监理招标
所属地区:相城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济民塘(旺巷段)河道进行改线整治和景观绿化提升,涉及河道长约3.4公里,其中约2.6公里为改线段。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开挖河道长约2.6公里,其标准河宽40米;新建护岸约5850米;新增景观绿化面积约7.96万平方米;景观园路约3.4公里,
(3)招标范围:上述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含上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监理)等全过程监理。
4.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61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5年12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7年12月31日(不含缺陷责任期)。
5.本次监理招标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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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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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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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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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总监的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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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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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业绩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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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01001 、SDJ.CL202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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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民塘改线(旺巷段)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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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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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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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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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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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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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总监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
6.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拟选派总监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4)投标申请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
(5)拟选派总监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苏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个人,且提供近1个月(投标截止日所在月起过去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中任意一个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9)无在建要求: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可自拟)
拟任总监无在建工程(是指拟人总监在别的项目中担任总监职务的,执行参考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如上述人员有在建工程的符合以下情形①-⑥之一的,且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无在建承诺书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⑥拟任总监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变更手续完成之日起已满6个月。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7、招标文件的领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21日23时59分59秒。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7.3招标文件售价0元。
8 投标文件的提交
8.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09时30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8.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
8.5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9、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10、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1、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孙铃杰 电话:0512-******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潇湘路99号中诚大厦
联系人:徐翔 电话******201
13、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10月11日至 2025年10月21日。
1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14.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5、本工程实行水利电子化投标,投标时均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此次招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入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的特别提醒通知”。
16、******水务局,联系方式:0512-******。
项目法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