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燃气老化管道及
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答疑澄清及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居民小区燃气老化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5年10月08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对投标人的疑问回复如下:
问1、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业绩部分的要求,如果业绩在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资料等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管道压强数值,比如管道压力多少MPa或公斤/平方厘米,请问可否提供有业主盖章的业主证明作为辅助资料考核资料?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业主等证明不可作为业绩补充材料。
问2、如我公司燃气管道业绩压强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压、低压燃气管道不少于2公斤/平方厘米的市政公用工程资格要求或中压、低压燃气管道不少于3.2公斤/平方厘米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加分要求,但业绩合同金额不到70万元,请问该业绩是否有效?
答: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入围要求: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106万元且中压、低压燃气管道不少于2公斤/平方厘米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首个加分业绩要求:同入围业绩要求。
第二个、第三个加分业绩要求: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6127万元且中压、低压燃气管道不少于3.2公斤/平方厘米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居民小区燃气老化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原定于2025年10月30日上午09:00开标,现延期开标。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11月6日上午9:00。
以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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