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仙女湖区块环湖景观一期项目工序分包,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比选人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仙女湖区块环湖景观一期项目工序分包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比选部分预算审核价2031.1702万元,比选部分估算金额901.1291万元。建设规模:总面积约229408平方米景观提升,涉及停车场改造,公共厕所,环湖游步道水面栈道,环湖游步道路面覆盖沥青、绿化、场地整理、景观照明等。建设地点:萧山区。
2.2比选范围:比选人确认的范围内施工(构成工程实体的碎石、商品混凝土、钢材、木材、不锈钢栏杆、苗木、石材等主要材料和沥青路面、照明由比选人提供)。包括施工过程中比选人要求或同意变更的部分。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
(1)具备施工总承包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新)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有效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响应人于比选截止日当周或前一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 ”参与比选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证明材料:有效证书。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3.2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比选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比选;
(有效证明材料:注册证书和包含社保缴费(至比选截止月上溯3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证明复印件等。注册单位和社保缴费单位均为本单位。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比选方式
本项目比选方式为公开比选。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08月2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
标书费用:500元/本(售后不退)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街道金城路560号心意广场3幢1802,咨询电话:******。
通过邮箱获取交易文件的响应人,必须先将获取交易文件时递交资料扫描到******,经代理确认无误后将纸质资料邮寄或递交到代理机构。
5.2获取比选文件时递交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公告发布日前经办人在响应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B证复印件。
5.3有关本项目其它事宜,请与比选人或代理机构联系。
5.4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om/)、浙江政府采购网(******/)、比选人公司外网(******有限公司 (xswater.com))上发布。
6.响应文件的递交
比选时间:2025年08月29日09时30分00秒
******街道金城路560号心意广场3幢1802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有限公司
地 址:金城路1098号萧山水务大厦C座
联 系 人:陆佳伟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萧山区金城路540号心意广场3幢1802
联 系 人:傅翔
电 话:******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