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2025年度职工体检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2025077
二、项目名称:******公安局2025年度职工体检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清华东路******医院二楼)
成交金额:96169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865521.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4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公安局2025年度职工体检(二次) 服务范围:******公安局需采购一家服务单位完成2025年度全局职工(实际人数以采购时为准)体检服务工作,按参检项目单价、实际参检人数及对应实际体检项目结算,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该项目服务满意且资金落实,可以续签,一年一续,累计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芙蓉、吴玲、熊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1.442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公安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99号、宁国市人民路230号,联系电话:0563-******-3541、0563-******。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公安局
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99号
联系方式:黄女士、0563-******-35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230号
邮箱:******
联系方式:孙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孙先生
电话:0563-******-3541、******
十、附件
磋商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最后报价书.pdf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