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学校智慧校园信息化项目,(招标编号:XJBBFA******0008),招标人为******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1398.55万元(不含税)。标包十采购估算金额16.81万元(不含税)。
    1.2招标内容
     ******大学智慧校园信息化采购,采购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学校智慧校园信息化项目标包一 | 校园网、监控、报警、安检系统采购 | - | ****** | 乌鲁木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 
  | 2 | ******学校智慧校园信息化项目标包七 | 图书馆管理系统采购 | - | 1 | 乌鲁木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 
  | 3 | ******学校智慧校园信息化项目标包三 | 业务平台软件(服务器操作系统)采购 | - | 1 | 乌鲁木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 
  | 4 | ******学校智慧校园信息化项目标包九 | 算力服务器采购 | - | 1 | 乌鲁木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 
  | 5 | ******学校智慧校园信息化项目标包二 | 校园监控视频分析系统采购 | - | 1 | 乌鲁木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 
  | 6 | ******学校智慧校园信息化项目标包五 | 业务平台软件(数据库)采购 | - | 1 | 乌鲁木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 
  | 7 | ******学校智慧校园信息化项目标包八 | 食安监管平台采购 | - | 1 | 乌鲁木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 
  | 8 | ******学校智慧校园信息化项目标包六 | 代拨服务器采购 | - | 1 | 乌鲁木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 
  | 9 | ******学校智慧校园信息化项目标包十 | 房产管理系统采购 | - | 1 | 乌鲁木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 
  | 10 | ******学校智慧校园信息化项目标包四 | 业务平台软件(中间件)采购 | - | 1 | 乌鲁木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划分标包。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个标包。投标人可参与所有标包的投标,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最大标包数为1个。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本文件为标包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为房产管理系统采购。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十最高限价:总价≤168100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函,授权函须同时加盖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6     2.1.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3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30日(含)前的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下达时间为准,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及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2)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及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2.1.6信誉要求:
 2.1.6.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最近查询结果截图。
 2.1.6.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最近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2.1.6.3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1.6.4投标人若为非企业单位,则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1.6.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7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2.3.4     2.3.5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07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10时3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6.2检测相关费用:    6. 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010-******
 服务邮箱:******(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 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